青岛市市区行政区划作重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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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4月23日,国务院以国函[1994] 32号文批复:同意青岛市市区行政区划作
重大调整。
这次区划调整的指导思想是:围绕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城市的总体目标,坚
持以老市区为依托,着力加快向东部开发拓展的步伐,逐步改变青岛市南北狭长的城
市布局,缓解老市区拥挤、饱和的矛盾,扩大城市发展空间,强化城市对内、对外的
辐射能力,更好地带动周边农村和广大腹地的发展。
根据《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规定》,依照有利于改革开放,有利于经济发展
和城市建设,有利于行政管理的原则,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经过认真调查
研究,在慎重考虑,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了市区区划调整方案:在市辖区总数不
变的前提下,将台东区、市北区、四方区吴家村街道办事处、错埠岭街道办事处整建
制合并,设立新的市北区;将崂山区作大的调整,一部分设立新崂山区,一部分设立
城阳区,一部分与沧口区合并设立李沧区。
调整前的青岛市区级建制为:市南区、市北区、台东区、四方区、沧口区、崂山
区、黄岛区。调整后的区级建制为: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崂山区、城
阳区、黄岛区。
市南区:保留原有行政区域范围、名称和机关驻地不变,只将东部与中韩镇交界
区作小调整; 市北区:将原市北区、台东区和四方区鞍山路以南吴家村、错埠岭2个
街道办事处整建制区域合并, 再划入李村镇的杨家群、河马石、夹岭沟、曲家庵子4
个村和中韩镇的浮山后、埠西2个村,以及高科技工业园7号规划线以西区域,设立新
的市北区,区机关设在原台区机关驻地;四方区:将原沧口区李村河以南的水清沟、
开平路、 盐滩、郑州路、洛阳路等5个街道办事处和原崂山区李村河沿张村河以南、
308国道以西的河崖、 后台、小水清沟、河西、华光、大山、小河西、保儿、保儿西
山、 双山等10个自然村,以及高科技工业园西北部、308国道以北小三角带的区域合
并,区机关设在原四方区机关驻地;李沧区:将原沧口区李村河以北的四流中路、振
华路、 晓翁村、西流庄、永安路、营子、板桥坊、楼山后等8个街道办事处和楼山乡
的区域与原崂山区李村镇张村河以北区域合并,设立新的李沧区,区机关所在地设在
原崂山区政府机关驻地;崂山区:将原崂山区中韩镇(即青岛高科技工业园划出浮山
后、埠西2个村,7号规划线以西区域)与原崂山区的沙子口镇、北宅镇、王哥庄镇的
区域合并,设立新的崂山区,区机关驻原中韩镇;城阳区:在原崂山区所辖惜福镇、
夏庄、 流亭、城阳、棘洪滩、上马、红岛、河套8个镇的区域设立新的城阳区,区机
关设在城阳镇驻地;黄岛区:保留原黄岛区的行政区域范围、名称、机关驻地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