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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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人事工作概况
干部调配录用工作。 全年共为709名干部办理了调动手续。其中,引进专业技术
人才243人(不含人才中心的215人);为解决夫妻两地分居等实际困难,调入157人;
调整市内干部145人; 安置了15名省退休运动员。为1371名计划内自费生办理了审批
录用手续; 为740名民办教师办理了转公办教师手续;为27名乡镇选聘干部办理了转
干手续。1994年,为黄岛区、崂山区、莱西市部分国家机关招考了国家公务员,这在
全市尚属首次。
职称改革工作。首先,改革调整了职称评审办法,并在工程、卫生系列中首次试
行质量化评审工作。在评审过程中,充分发挥市职改部门最终审核的作用,全市拟取
消资格和待查233人, 保证了评审质量。 1994年共向省推荐高级职称106人,副高级
2321人,评审通过中级5434人;副高级评审通过1795人,并已下达了公布文,达到省
里提出的当年评审、当年公布的要求。为了规范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的管理,1994年还
建立了统一聘任制度,全年共有5 万人首批预定了聘书。
干部教育培训。全年仅市人事局举办的各类公务员培训班达11期,600余人受训。
另外,培训录用巡警300余人;完成机关干部外语强化培训167人。组织并完成了全市
4000余人的初级电视英语结业考试工作。开设了微机培训班,分6期培训机关干部240
余人。
军转干部安置工作。 1994年安置军转干部801人。共有23名军转干部创办经济实
体或自谋职业。进一步加强了对军转干部的岗前培训工作,参训率达97%。
机构改革工作。1994年底,全市14个主管局(公司)已全部改制组建成国有资产
经营公司或集团公司。并分别成立了行业办公室。组建了市财贸委员会。参与了国税、
地税两局分设的机构编制调整工作。
1994年,市人事局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市“突出贡献单位”称号,局长王树先被
授予“突出贡献个人”称号。
推行公务员制度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1994年初, 市委、市政府制定了《青岛市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4月
份, 市委、市政府批复了各县级市(区)的实施方案。至此,先行试点的3个区与试
点压茬进行的5个县级市的推行工作全面实施。年底,第一批推行公务员制度的8个市
(区),按计划顺利完成了推行和参照试行公务员制度入轨阶段的各项任务,并通过
了青岛市一级的检查验收, 近1万名机关工作人员按规定程序过渡为国家公务员(其
中1900人是参照试行公务员制度的党委系统工作人员)。
同时,加快了面上实施的步伐,重点在机关的进口、管理、出口各个环节上加大
了力度。 按照公务员吸收录用原则,先后面向社会招考录用了652名巡警和29名护卫
警察; 面向全市在职人员公开招考了192名工作人员;为“一市两区”31个党政机关
招考国家公务员和工作人员93名。1994年辞退了9名机关工作人员。
在1994年全国推行公务员制度经验交流会上青岛市介绍了做法,成为当年青岛市
10大新闻之一。青岛市的辞退工作也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震动,新华社《内参清样》、
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 和许多新闻单位都作了报道,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胡锦涛2
次批示, 中组部副部长、人事部部长宋德福在11月下旬全国工作会议上2次提到并推
广青岛市的做法。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改革
6月1日,全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人的养老保险正式入轨运行。全市12个
市(区) 组建了保险机构,配备了人员和必要的设备,并于9月份先后启动。至此,
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人养老保险工作全面推开, 全市有2.2万名合同制工人缴纳了
养老保险基金75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失业保险也在起步,并开始收缴失业
保险基金;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费统筹办法基本形成,待市政府批准后即可组织实施。
人才交流初步形成市场体系
一是拓宽领域,为经济建设引才招贤。将国家不包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纳入了市
场实行“双向选择” ,共办理待聘证和聘干手续571名;加大对出国留学人员服务力
度, 接收安置留学回国人员20名(其中博士15名,硕士5名)。1994年市人才市场报
名登记达1.5万余人(次) ,交流成功1000余人(次)。二是健全法规,为各类人才
排忧解难。为规范市场的运行行为,1994年制定出台了引进人才实行特聘工作证、加
强人才招聘启事审批管理、加强外商投资企业民办机构专业资格评审、乡镇企业接收
大中专毕业生办法、调整流动人员档案工资、流动人员职称评审、流动人员实行社会
养老保险办法等政策性文件,为促进人才合理有序流动,逐步实现人才市场管理的法
制化、规范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