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d2&A=8&rec=237&run=13

1994年档案工作概况
年内,配合区划调整和企业主管部门转体两项重大改革,市档案局及时提出有关
档案的处理意见。市委、市政府领导在有关文件中专门对档案工作提出要求。各级档
案部门依法加强监督指导,使有关单位的档案及时得到整理和顺利交接,保证了档案
的完整和安全。市档案局与市有关部门联合出台了《兼(合)并、解散、破产、租赁
及产权出让企业档案管理暂行规定》,明确了档案归宿,规范了这些企业的档案工作。
召开了外商投资企业档案工作经验交流会,总结推广了华东葡萄酿酒有限公司、华磊
石材集团公司等不同类型外资企业档案工作典型经验,以及市房产局依法加强对所属
外商投资企业档案工作监督指导的作法,使《青岛市合资合作经营企业档案管理暂行
办法》得到贯彻落实。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制订了《开发区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并
于9月实施, 为做好开发区档案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为促进档案法制建设,市档案
局与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市政府法制局联合对全市部分企业、科研单位贯彻执行
《档案法》情况进行检查,对促进全市档案工作依法管理起到重要推动作用。企业档
案管理等级认证活动在全市逐步展开,年内,已有10家企业通过认证,其中胶州市占
4家。
全市年度立卷工作进展顺利, 立卷质量有新的提高。市直机关共立卷12233卷,
总合格率达99.1%,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合格率100%的单位达43个,比上年增加
11个。市检察院、市粮食局等7个单位连续3年合格率100%,被授予“青岛市机关档案
立卷标杆单位”称号。各市、区档案局(馆)、处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本地区实际
情况,采取不同形式开展文书立卷和案卷质量检查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了年度立卷
任务。截止1994年底,全市建立档案和档案工作的行政村达到2937个,占全市行政村
的47.44%。 年内,又有63个单位档案业务建设达到省级先进标准,其中一级8个,二
级19个,三级36个。市检察院、市人行、市建行、市工行、市引黄济青管理局、市环
保局、市保险公司等7个系统达到省级先进标准。
市档案局把新馆建设当作头等大事来抓,在有关部门支持下,完成了定点、规划
方案评审、考察、设计、钻探工作,通过招标,确定了施工单位,前期工作进展较顺
利。配合新馆建设,市档案馆以创一流档案馆为目标,制订了《青岛市档案馆“九五”
及到2010年发展规划》,市档案馆从湖南路搬迁后,在非常艰苦的条件下,加强临时
馆库的各项安全措施, 对馆藏档案及时进行整理清点,3月份就恢复开馆、对外提供
服务, 并开展了电话查档业务。 经过几年的努力,完成了《青岛市志·档案志》、
《青岛大事记史料》下册以及《国民党志》初稿的编写任务,开展了重点档案缩微工
作。 年内, 全市13个综合档案馆共接待查档人员4000人次, 提供档案资料1.3万卷
(册),为经济建设、机关工作、编史修志、解决纠纷等发挥了积极作用。城建、房
产档案馆也积极为有关部门提供凭证和依据,产生了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全市利
用新闻媒介加大了档案工作宣传力度,密切了档案与社会关系,收到良好效果。年内,
全市共推荐并评审通过档案专业高级职称9人,评审通过中级职称137人,初级248人。
全市档案学术研究活动较为活跃,市档案学会顺利地进行了换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