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建综合开发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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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 青岛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在连续3年被评为青岛市建筑工程质量
管理先进单位的基础上,跻身于由国家建设部、国家统计局与中国建设企业评价中心
联合评价确认的“首届中国房地产企业综合效益百强”之列(从全国5000家房地产企
业评选出100家,青岛市1家),被建设部批准为房地产开放一级公司(青岛市共3家),
并被表彰为1994年度青岛市工程质量管理先进单位、住房解困工作先进集体。
确保年度重点目标的完成。1.环胶州湾公路(海域段)施工管理任务:计划投资
额8530万元,实际完成8993万元,为年计划的105%。2.水清沟解困的各项配套工程:
包括小区绿化、道路、煤气、配电室、托幼建筑、水库改造等项目,年内已全部按标
准完成。3. 工程质量:计划工程合格率100%,优良品率30%;实际1994年竣工的全部
工程合格率100%, 优良品率93%,其中水清沟二小区工程被评定为山东省样板达标小
区。
审慎投资,力争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将1994年的商品房开工面积调整为11万平
方米左右, 以建造中、低档民宅为主。实际年施工面积为12.78万平方米,竣工面积
5.62万平方米, 投资额为8461万元,回收商品房预销售资金7145万元,实现利税662
万元。
剥离附体, 向集团公司扩展。总公司下属7个单位,除第三建筑设计院实行事业
单位企业化管理外,其它均已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且大都取得了较
好的经济效益。总公司已成为集建筑设计、动迁安置、材料供应、组织施工、工程监
理、房屋销售、物业管理以及餐饮、住宿一条龙服务的集团型公司。
(建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