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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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工作概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分设国家、地方两个税务机构的决定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青
岛市地方税务局于1994年8月23日正式挂牌成立。
截止1994年底, 全市地方税务系统共有人员1375人,其中市属分局488人,各市
(区) 局827人,市局机关60人。市局机关于1994年9月6日正式办公,共设置了12个
职能处室。下设4个直属税务分局,分驻市南、市北、四方、李沧4区。平度、胶南、
胶州、 即墨、莱西、城阳、崂山、黄岛等8个市、区分别设立市、区地方税务局。地
方税务局主要负责营业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等13个税种的税收管理工作。另外,
还负责市政府出台的水利集资、 治安费等征收管理。全市现有纳税户4.7万户,其中
国有企业11899户, 集体企业24655户,股份制企业472户,私营企业316户,其它327
户。 全年共组织各项收入13.87亿元, 占全市财政收入的62.5%, 比上年同期增长
36.68%,增收37209万元。其中工商税收完成10.5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0.56%,完
成市政府下达考核计划的101.43%,超收1494万元。
实现了机构正常运转
1994年各级地方税务部门首先统一思想认识,组织全市地方税务干部深入学习有
关税制改革的指示精神,局党委实事求是地分析了地税工作的优势和面临的困难,提
出了艰苦创业的奋斗口号,申明了带领大家做好工作的决心和信心,稳定了干部思想,
鼓舞了干劲。其次,强化组织措施。本着求实、高效、精干的原则,设置机构,配备
干部,抓紧建立并理顺了内部工作关系。广大税务干部表现出良好的组织纪律性,迅
速进岗到位,投入工作。从市内到市郊各市、区,基本没出问题,顺利实现了新机构
的正常运转。第三,沟通工作关系。抓紧与国家税务总局、省地方税务局以及有关部
门、单位取得了联系,积极争取支持与协作。
强化征收管理,实现了收入开门红
在推进机构建设的同时,各级地方税务部门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的指导思想,
克服种种困难,大力组织税收收入,做到机构分设和组织收入两不误。一是抓好计划
落实,全面推行收入目标责任制管理。二是开展税源调查,初步掌握了全市的税源存
量和结构分布情况,对年纳税额在100万元以上的150户重点税源户进行了重点控管,
并清理了749户漏管户。 三是大力清理欠税,到12月末共清理入库欠税4200万元。四
是进行财税大检查,截止12月底,共检查纳税户1601户,查补入库税款3230万元。五
是开展税法宣传,利用记者招待会、新闻媒介连续跟踪报道等多种形式,在11月份组
织开展了全市性的个人所得税宣传周活动,进一步增强了纳税人依法纳税的自觉性。
青岛建工学院18位教授在宣传活动中主动到税务部门申报纳税,经《青岛晚报》报道
后,在全市产生较好影响。
10月份组织的税收收入即比上年同期增长74.52%,是9月份收入的4倍,高于收入
平均进度8.76个百分点;改变了分设之初收入低于平均进度4.24个百分点的被动局面。
抓好基础建设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根据高标准、高起点的要求,制订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
税政业务解答、政策执行情况反馈等税收管理办法和制度,努力使一切税务活动都能
在制度的架构中运作,不断向规范化、制度化方向迈进。
研究制订发展规划。 结合实际,对未来3年内地方税收工作的各项内外要素的发
展,进行了全面规划,提出了总体构想、奋斗目标和落实措施,草拟了《青岛市地方
税务局3年发展规划》 ,为全市地方税收事业科学、全面和持久地发展,奠定了思想
和行动基础。
税收政策进入微机。对所有的地方税收政策进行了理顺,汇编成册下发基层局,
并全部输入微机,开发并建立起了政策法规信息库,初步实现了现代化的税政管理,
提高了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抓好业务培训。针对实施新税制后政策和业务分工变动较大的实际,对全系统35
岁以下的干部进行了一次全面的业务轮训,并严格加以考核,对成绩优异者进行了通
报表彰和奖励,促进了全系统业务水平的提高。
抓好制度建设。先后制订了干部管理办法、干部交流轮换办法、关于廉洁从税的
暂行规定、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使队伍建设有了制度
保障。 为进一步强化制约机制,除在全系统192个征收科(所)全部聘任了兼职监察
员外, 还从市人大、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聘请了126名社会监督员,拓宽了税务干部
廉政监督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