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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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9022件,审结38349件,分别比上年增加
了30.90%和32.60%。受理一审刑事案件2964件,比上年上升了46.73%。审结2738件、
4286犯,分别比上年上升了35.8%和34%。审结了减刑、假释案件1913件。审理经济犯
罪案件529件, 965人,其中贪污76件,受贿92件。经济纠纷案件共受理11968件,审
结11224件,比上年上升了28.12%和29.4%。结案标的额18.7亿元。出现了期货交易纠
纷、 票据纠纷、企业破产案件、侵犯商业秘密等新型案件。民事受案16151件,审结
15602件, 分别比上年上升了12.7%和9.46%。其中婚姻家庭案件7323件,占全部民事
案件的46.96%。受理行政案件191件,结案185件,受理行政机关依法申请强制执行的
900余件,执结798件。
重要会议
全市法院院长会议。 3月下旬召开。参加会议的有各市、区法院院长和研究室主
任、中院庭处级以上领导共30余人。会议总结1993年工作的同时,着重找出当前法院
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端正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会议认为,法院工作有很多方面不
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主要表现在:一是审判工作的指导思想在部分领导和干警中仍不
够端正,利益驱动仍不同程度地存在于中院及各市、区法院;二是审判质量有下降趋
势;三是政令不通、有禁不止、有令不行的现象严重;四是信息不灵、情况不明,两
级法院缺乏一个畅通的信息网络;五是队伍建设抓而不紧,表现为雷声大、雨点小,
关系案、人情案在一些案件中表现得相当明显。为杜绝这些现象,会议要求在工作中
注意以下问题:一是要处理好维护稳定和搞好审判的关系;二是要处理好全局和局部
的关系;三是要处理好独立审判与法律监督的关系,坚决防止和纠正对上级法院的指
令置之不理、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或是不按时间调送卷宗的事情;四是处理好加强政
治思想工作与加强纪律的关系;五是要处理好学习与信息、调研的关系,加强学习,
提高决策水平。这次会议引起山东省高级法院院长宇培杲的重视,他对青岛市中级人
民法院的工作做了批示,认为:青岛中院查找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有针对
性地提出处理好5个方面的关系,非常好,对保证法院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继续前进,
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全市法院工作会议。 7月25日至27日在黄岛宾馆召开。这是全市法院近年来召开
的规模最大的一次会议,省高院院长宇培杲专程来青参加会议。市委副书记徐长聚、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吉宾到会祝贺。参加这次会议的人员是来自各个基层法院的院
长、经济庭长、执行庭长、政工科长和纪检组长。市中院各业务分管院长分别对政工、
经济、执行工作做了专题发言。殷康生院长做了总结性发言。市委副书记徐长聚在会
上做了重要讲话, 他肯定了两级法院的工作,并提出3点建议:一是强调审判工作更
好地为改革、发展、稳定服务,严格执法,防止和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坚持法律效果
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二是要不断地提高审判工作水平,强化改革意识;三是要切实加
强审判机关自身建设,努力培养一支政治上可靠、纪律上严明、作风上过硬、人民群
众依赖和支持的执法队伍。省高院院长宇培杲也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并在座谈会上
做了专题发言。他希望,青岛法院借这次会议,在全省起到龙头作用,继续走在全省
法院前列,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重大活动
4月中旬至6月中旬开展春季“严打”专项斗争。“严打”期间,全市两级法院的
刑事案件的审结期限比上年同期明显缩短。黄岛、莱西、胶州、胶南等法院平均结案
时间只有18—24天,最快的仅用10天。中院刑一庭在严打期间,与上年相比,审判力
量减少37%, 审结案件和案犯分别上升17.1%和45.4%。两个月的“严打”斗争,全市
法院系统一审审结各类刑事案件454件655人。 其中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行、无期徒
刑直至死刑的271名,占判处人犯总数的41%,有力地惩罚了罪犯。“严打”以来,两
级法院充分利用公开审判、就地宣判形式,以案讲法,向群众进行法律宣传,共组织
大型宣判审判活动36场,旁听群众17.5万人,通过有线广播受教育的群众20余万人。
张贴、 散发布告、通告和宣传材料3万余张;借助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介报道
“严打”斗争情况和披露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稿件153篇(条),发表电视讲话17次;
编印“严打”专报62期。大造“严打”声势,扩大影响,弘扬法制,增强了人民群众
的法律意识。
8月间, 开展“打击盗窃公共财物”、“打击在旅游服务业的敲诈勒索”的“双
打”斗争,从速审理了“天宫宰客”案,对犯罪分子予以严惩,净化了青岛旅游业的
环境。
9月间, 根据中央的部署,展开整治农村社会治安的斗争。市中院制订了《关于
开展“严打”和整治社会治安斗争的意见》,加大工作措施和力度,以“治乱”为突
破口,以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分子为重点,对农村社会治安进行综合治理。
94无违法乱纪年活动。元月12日,胶南市法院党组下发文件,决定自1994年1月1
日起在全院开展无违法违纪年活动。并对该项活动的组织领导、具体要求、奖罚作出
明文规定。市中院党组认为,胶南市法院的这一作法是单项工作争第一、整体工作创
一流的有力保障,也是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建设一支廉政执法干警队伍的新举措。遂
决定在全市法院开展’94无违法违纪年活动,并下发文件,要求各法院真抓实干,发
现违法违纪苗头及时纠正,消除隐患,力争在全市法院系统创一个全年无违法违纪的
新局面。年底,即墨市法院、四方区法院继胶南市法院之后被评为全市廉洁勤政先进
单位。
(中院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