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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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全市金融系统全年存款增加67亿元,各项贷款增加59.7亿元,比上年同
期分别增长28.1%和24.1%,现金投放8.69亿元,比上年同期多投放2.15亿元。
贯彻中央宏观调控政策,整顿金融秩序
1993年上半年,青岛市金融业和全国一样,出现了历史上从来未有过的资金紧张
和金融秩序混乱的严峻局面,储蓄存款一度滑坡,社会乱集资蔓延,现金超常大投放,
市场汇率不稳,少数金融机构资金使用不合理,专业银行支付困难,透支时间长、范
围广、数额大。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后,通过认真整顿金融秩序,严肃金融纪律,强化
宏观制裁控,逐步扭转了金融形势严峻的局面。市人民银行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1、
针对专业银行资金支付困难的实际情况,在金融系统内部进行了大量的资金调度工作。
在用好用活中央银行再贷款的同时,多次召开金融系统负责人会议,采取了一系列治
理措施,并主动向市委、市政府领导请示汇报和向上级行反映。同时积极推进金融改
革, 加快发展证券一、二级市场,使全市严重透支的现象在8月底基本消除。年末全
市各家银行在人民银行的存款备付金率达到8.38%比年初和上半年分别提高4个百分点。
2、 稳定储蓄存款,制止社会乱集资。1993年初,全市储蓄存款一度增长缓慢,1—4
月,全市共增加3.97亿元,比上年同期少增加3.86亿元,且连续2个月出现负增长。5
月份以后,抓住国家两 次调高利率的有利时机,大力加强储蓄宣传,改善储蓄服务,
使月均储蓄存款增加额在3.6亿元以上,比前4个月和上年同期月均增加额高出2.61亿
元和2.4亿元。 同时市人民银行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制止社会乱集资的有关规定,会
同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 基本制止了社会乱集资的蔓延。3、限期收回违章拆借资
金。 对违章拆借资金进行清理排查, 查出金额3.59亿元,至1993年底,已清理收回
2.57亿元。 4、整顿外汇市场,先后查处了多起以往经营外汇期货为名进行诈骗的案
件和黑市交易, 查处了外商投资企业多起外汇外债违规违法活动,涉及违法金额900
多万元人民币, 有效地维护了外汇正常秩序。5、多方筹措资金,保持贷款的适时适
量投入,支持了重点资金需要。全市金融系统牛肉共增加贷款59.7亿元,比上年同期
多增11.7亿元,其中发放农业和农副产品收购贷款2.37亿元,保证了在农副产品收购
过程中不打“白条”;发放固定资金贷款7.8亿元,支持了前湾港工程、青岛发电厂、
环海公路等重点项目建设,发放流动资金贷款36.1亿元,比上年同期多增10亿,基本
满足了产品的销路、经济效益好的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资金需要。
积极推进金融改革
完善金融组织体系。到1993年末,全市金融机构总数达到1075处,比上年增加64
处。引进外资金融机构取得较大进展,2家外外资银行和2家外资银行代表处先后在青
岛市开业。 城市信用社合作社由长期以来的3家增加到1993年底的14家,实现了年初
提出的“一区(市)一社”的目标。增设保险公司分公司1家,支公司(办事处)8家,
在高科技工业园、经济技术开发区增设了9家区级分支机构。
发展金融市场。年内建成了省内首家证券交易中心,为发展青岛市证券交易、资
本市场准备了条件,完成了青岛万通证券公司的股份制改造工作,增批证券交易营业
部和代办点7个,使全市证券交易营业部和代办点增至100个,开通上海、深圳股市交
易线路由上年的2家、 2条线路增至1993年的8家、近20条线路;股票交易量由1992年
的3200多万元发展到1993年的24亿多元。积极参与企业股份制改造,发展证券一级市
场, 在青岛啤酒月份有限公司和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1.4亿元股票
的过程中, 市人民银行与市体改委、各发行网点和证券经营机构密切配合,使这2家
公司在全国率先使用的无限量申请从购表和专项定期定额存单的发行方式获得圆满成
功,为我国的股票发行方式创造了经验。同业拆借业务和外汇调剂工作也取得进一步
发展。全年同业拆借总额12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0.6%;外汇调剂成交3.12亿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27.8%。
深化信贷资金管理体制改革。年内青岛市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出台了《青岛市财
产抵押贷款暂行办法》,使抵押贷款在全市各金融机构之间广泛地开展起来,抵押贷
款占全市各项贷款余额的比重由上年的不到2%上升到1993年的15%。 出台了青岛市银
团贷款试行办法,组织市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和中信实业银行对青岛利群百货股份有
限公司发放了山东省首笔银团贷款;为了保证农产品采购资金的专款专用,制定了主
要农副产品购销资金专户管理实施细则;在市建设银行青岛信托投资公司开展了资产
负债比例管理和资产风险管理试点。
改进外汇外债管理。 先后选择13家企业和1家进出口公司进行出国自行核销和出
口自行核销试点, 制定了《青岛市留成外汇限期使用管理办法》,在8个区(市)支
行设立了外管支局,对外汇指定银行实施了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开办和拓展了外汇移
存和外币同城票据交换业务,实施代中央收购外汇,探索以经济手段干预外汇市场、
平抑外汇价格的新路子。严格外债监管,强化制度建设,先后拟定了《境内金融机构
借用短期国际商业贷款管理办法》、《青岛市抵押外汇贷款暂行规定》,为规范多渠
道借用外债提供了依据。
(市人民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