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活存量资产,优化企业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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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青岛市加大了盘活现有存量资产的力度。对结构不合理、效益低下的企
业向国内外公开出售。已将青岛罐头食品厂有偿出让给香港富利合有限公司经营,出
让金4500万元, 出让期限50年。并选择5户国有小型企业向内部职工出售产权,制定
出台了《青岛市出售国有小型企业产权暂行办法》,建立了青岛市产权交易市场。制
定出台了《青岛市利用外交嫁接改造现有企业暂行规定》 ,全年共批准嫁接项目359
项,合同利用外资2..7亿美元。
继续推进了优势企业对劣势企业的兼(合)并。年内共有15户兼并了19户,累计
222户兼并了251户。其中青岛钢铁总公司对青岛市自行车工业公司实施了吸收式合并,
产生了较大影响。新组建企业集团19个,累计46个,进一步强化了企业之间资产联结
纽带,有的企业集团核心层进行了股份制改造。
对连年亏损、接近破产的企业采取加强经营管理,裁减富余人员,转让部分财产
等形式进行整顿重建,制定出台了《青岛市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整顿重建有关问题的
意见》,对资不抵债的青岛毛纺织厂实施破产,并由法院正式裁定,开青岛市国有企
业破产的先例。对青岛显像管厂、青岛火柴厂等企业实行停产整顿重建。对一些效益
不好但地处商贸区域地带的工业企业,转入发展第三产业;将整体效益差的企业中有
发展前景的车间、分厂或其它部门分离出来,赋予其法人资格,实行独立经营,不少
企业进行了分离或转“产”,取得较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