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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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重要会议
全市第二次海防工作会议。 1992年8月25日召开。出席会议的有市委、市政府、
市委政法委和驻青部队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市公安、安全、水产、烟草专卖和海关、
海监等部门的负责人,即墨、胶州、胶南、崂山、黄岛、开发区等市(区)的分管领
导及这六个市(区)公安、安全、水产、边防大队的负责人,沿海乡(镇)的分管领
导等。会上,传达了全省海防工作会议精神,市国家安全局、水产局、即墨市委的领
导发了言,市长助理、市海防委副主任梁有新讲了话。会议决定市海防委办公室设在
市公安局,具体指导协调海防工作。
六省市公安厅局长座谈会。1992年5月8日至10日在青岛召开。公安部副部长白景
富、武警部队司令员周玉书、公安部纪委书记胡之光等出席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安徽、
上海、江苏、山西、内蒙、山东等省、市、自治区公安厅(局)和青岛市公安局的负
责人。座谈会主要是深入学习邓小平视察南方重要讲话,研究如何使公安工作适应新
形势的发展需要,更好地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座谈会后,公安部领导在山东
省公安厅厅长孟庆丰陪同下到青岛市公安局看望了公安干警,并在科以上干部会上作
了重要讲话;之后,观看了市公安局特警队员、武警队员处置发生在高层楼房里的暴
力案件和硬气功表演,到中山路派出所看望慰问了公安干警。
农村户口城市化管理工作
遵照山东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农村户口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青岛市公安局在
1991年底开展农村户口城市化管理工作试点的基础上, 1992年开始在全市农村地区
(五市及崂山区、黄岛区)全面进行了农村户口城市化管理工作。经过10个多月的工
作, 对 166个乡镇 6 178个村的1728 167个村民户全部挂上了门牌, 绘制村平面图
6181份18243张。 通过这项工作的开展,加强了农村户口管理,方便了群众,促进了
农村经济发展。为了搞好这项工作,市委、市政府和各区(市)党委、政府批转了青
岛市公安局制定的《关于农村户口城市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分管区长
(市长)任组长,公安、城建、财政、土地、物价、计划生育、邮电、民政等部门负
责人参加的领导小组,各乡、镇政府、村委也都相继成立了领导班子或工作小组,使
这项工作层层有人管。期间,召开动员、座谈会3.6万余场次,印发宣传提纲4万余张,
致群众公开信5万余份, 出黑板报、宣传栏 6万余期,出动宣传车 654辆,并通过电
台、电视台、报社广泛宣传,提高了广大村民对这项工作的认识。为了保证工作质量,
各乡镇政府,以村文书为骨干,组成专门工作队伍,由公安部门统一培训,使全体工
作人员在短时间内基本明确了编挂门牌等工作的要领、方法和要求,为开展面上工作
打下了好的基础。这些措施,有力地促进了工作的顺利开展,保质保量地在全市农村
全部实现了户口城市化管理模式。
开展“打流窜、追逃犯”专项斗争
流窜犯、逃犯对社会治安的危害很大。在经常性工作的基础上。青岛市公安机关
于1992年9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打流窜、 追逃犯”专项斗争。共查获各类犯罪
分子776名,其中各类在逃犯167名、流窜犯110名。查获其他犯罪分子499名,摧毁各
类团伙48个, 成员184名。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080起,其中重大案件 268起,缴获赃
款及赃物折款计人民币 17.9万余元。为了搞好这场斗争,市公安机关发布了《通告》
和通缉《布告》,编写了《致在逃人员家属的一封信》对在逃犯的亲属登门规劝,并
由其亲属发出规劝信,收到良好的效果、期间,有182名群众检举违法犯罪线索187条,
有145名群众扭送违法犯罪分子138名,有79名犯罪分子投案自首。
整顿“路边店”,打击卖淫嫖娼活动
根据1992年8月3日山东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电话会议精神,青岛市公安局
于8月19日发出了《关于集中整顿路边店, 打击卖淫嫖娼活动的通知》,决定于8、9
两个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整顿路边店活动。为确保集中整顿顺利进行,全市范围
内开展了宣传发动工作,收到群众检举揭发线索70余条,从中查获卖淫嫖娼案件20起
61人。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加强与工商、税务、城管、交通、卫生等部门的协作,齐抓
共管。共组织1146人的整顿队伍,对全市范围内的“路边店”进行大规模清查。据统
计, 整顿中依法取缔了 270家违法业户,吊销执照5家,停业整顿25家,限期整改46
家。通过这次集中整顿,有力地维护了青岛市农村地区公路两侧的治安秩序,打击了
“路边店”的卖淫嫖娼活动。为防止卖淫嫖娼活动再度回潮,各级公安机关结合这次
整顿制定了一些治安管理制度,使全市的“路边店”管理工作逐步纳入了规范化、制
度化轨道。改革公安行政管理工作
1992年,为更好地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青岛市公安局在出人境、交通、
消防、 户籍、治安管理等方面出台了37项改革措施。制定了出入境人员签证居留等8
项便利措施;下放了文化娱乐场所的审批权;消防监督方面的审批、市建等事项采取
了登门服务、现场办公制度;对来青从事经济建设的人员在迁移、农转非等方面给予
了优先照顾; 交通管理简化了6个方面的手续。同时,对近年来制发的文件、规定,
从有利于经济发展出发进行了清理,修改了3件,废止了5件。
加强重点工程保卫
在深化改革、加快经济建设中,全市重点工程项目多,规模大,涉及方方面面。
为加强保卫工作,1992年5月 13日青岛市公安局发出了《关于加强重点工程保卫工作
的通知》,同日发布了《关于维护公路、铁路等重点工程治安铁序的通告》,并成立
重点工程保卫小组。工作中,对盗窃、哄抢、抢劫等直接危及重点工程安全的不法活
动坚决查处,年内发生的10起这类案件已全部查处。并以此为典型,对广大群众进行
法制教育,提高自觉维护重点工程的意识。帮助重点工程的施工单位加强内部防范,
建立健全保卫组织,加强周边地区的治安巡逻。对因居民动迁、征用土地等可能引发
的不安定因素,及时了解信息,报告党委、政府,协助有关单位妥善进行了处置。对
重点工程申请办理车辆通行、使用爆炸物品、居民动迁户口迁移问题等都给予优先办
理。
队伍建设
1992年,青岛市公安局自3月下旬至6月下旬,以党风和廉政建设为主要内容,对
全体干警进行了思想、组织和纪律作风整顿,突出解决干警对待群众“冷、硬、横”
和“四难”问题,清理了各级公安机关借用企事业单位的人财物。通过整顿,干警的
群众意识、服务意识、法纪意识和公仆意识进一步增强。大力总结推广廉洁勤政的先
进典型,评出“10名杰出民警”和10名优秀户籍民警。年内,受到嘉奖的干警1000余
名、 记功 100余名, 集体嘉奖单位 70个,集体记功 30余个。同时,对违法乱纪的
27人依法严肃查处,对不适合做公安工作的26人予以辞退或‘调离。建立健全队伍管
理制度,制定了领导干部考核任用制度、调离辞退干警制度、警告违纪制度、激励奖
金制度等8项制度, 促进了队伍建设。基本完成5326名符合授衔条件干警的评授警衔
工作。建立了各级工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