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东部开发战略,市级政治中心东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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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建设中的东部新区,西连青岛市区中心,东接正在开发中的石老人国家旅游
度假区,北依市工业区,南濒大海,地理位置优越,交通方便,气候宜人,年平均气
温12.℃,年平均降水量702.4毫米。1992年春,青岛市决定加快东部的开发建设,争
取3年内建成一个新的市级政治、 经贸、文化中心,并以此带动整个城市的建设和发
展。
东部新区开发建设的范围,近期主要是西起山东路,东至燕儿岛路,北自闽江路,
南至海岸, 全部占地面积约1.5平方公里;远期向东、北扩展到小白干路、错埠岭、
浮山以南,石老人国家旅游度假区以西,全部占地面积约30平方公里。区内地形平缓
开阔,工程地质条件良好,劳动力资源丰富,市政基础设施配套齐全。
近期主要建设内容有:市级政治中心,金融贸易中心商业购物中心,文化、娱乐、
旅游中心和高级公寓、别墅区。同时,还将在上述区域附近建设高水准的医院、中学、
小学、体育场馆等,并着力于沿海一线的绿化、美化。
远期开发建设的范围,要求在5至 10年的时间内,向东沿海一线建成一部分科研
机构、疗(休)养院、度假村,专供港澳台胞、海外侨胞和外国人使用的低层别墅和
公寓,海上游乐场、天然公园等;向北在进一步建设完善现有的居住小区、高等教育
区、中专教育区的同时,建设一部分各类配套设施齐全,环境优美、舒适,生活方便
的居住区,为正在建设和即将兴建的高、中等教育区、高科技工业园提供稳固的后方
生活基地。
近期开发建设规划已编制完成。规划根据土地使用现状,具体确定规划用地的主
要控制指标,包括土地面积、使用性质、建筑容积率、覆盖率等。道路、供水、供电、
供热、电力、电讯等各项专业规划和沿海岸线、海滨的规划方案业已制定完毕。
近期开发建设总用地为112.44公顷, 合1686亩, 其中可开发出让的用地面积为
890亩,并已基本出让完毕。
市政治中心东移的重点工程已于1992年8月7日奠基,正式开工建设,至年底已建
至主体10层。近期开发建设范围内的市政基础设施已基本完成规划设计,福州路、山
东路的暗渠等工程已开工建设,有两个外商投资建设的项目也已开工建设。
为了加快东部新区的开发建设,青岛市人民政府成立了东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
下设指挥部,除重大问题向市政府请示报告外,领导小组和指挥部可以全权处理开发
建设范围内的日常工作事务。指挥部具有行政管理和经营开发的双重职能,一方面负
责统一指挥和管理开发建设范围内的开发建设工作,另一方面要设立经营部门,经营
房地产和其他业务,筹集资金,自我滚动发展,为开发建设提供物质条件。
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市区东部开发建设的决定》的规定,除比照经济
技术开发区相关的各项政策和权限实施外,还要实行一些更加优惠的政策。主要包括:
1.开发建设范围内的土地,经初级开发后按熟地出让,基本出让价格在不低于熟地成
本价格的前提下给予优惠;土地出让年限最长可达 70年整。2. 外商投资兴办的房地
产企业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方面,可享受与国内房地产公司相同的优惠待遇,并在税收
方面给予优惠。3.外商投资兴办的服务性企业(包括金融业、商业)在税收方面给予
优惠。4.从事港口码头建设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经企业申请,
青岛市税务机构批准,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
至第十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