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价格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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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 青岛市在价格改革方面迈出了较大步伐:(1)缩
小国家管价品种范围,扩大工业企业的价格自主权。分期分批放开了青岛啤酒等对种
(类)的工业消费品及生产资料价格;放开了工业企业生产的出口产品价格和“三资”
企业生产的全部产品价格。为了减轻财政补贴压力,从3月1日起,放开了居民定量供
应的猪肉销售价格;将春夏蔬菜定购品种由19个调减为10个,并取消了收购指导价;
从12月1日起, 放开了粮食统销价格。按全市社会商品零售总额计算,国家定价部分
占8.1%,国家指导价部分占1.9%,市场调节价部分占90%。(2)结合国合商业“四放
开”改革,进一步放宽商业企业的价格政策。规定凡是零售价格放开的品种,除中央
有特殊规定外,批发价格也同时放开;凡是工业企业产品价格放开的,经营部门从外
地购进的同类产品的价格也相应放开。全市零售商业企业经营的商品中实行市场调节
价的比重已达到95%以上。 (3)适时对不合理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进行调整,精心
组织实施了中央和省统一部署的粮食统销价格调整等重大措施,对市管的饼干、品种
奶等18个种(类)、项目的价格和收费标准进行了调整。8月1日,同时出台了民用燃
料销售价格和房屋租金调整措施,调价幅度都在一倍以上。1992年青岛市零售物价指
数比上年上升11%,超过年度8%的控制目标,但市场比较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