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三项制度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取得突破性进展
推进以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为主要内容的企业三项制度配套改革,是1992年全市
劳动工作的重点。截至年底,全市有110户企业、8万多名职工,在竞争上岗、优化组
合的基础上,签订了全员劳动合同。企青岛碱厂等一批大中型骨干企业和青岛港务局
全行业实行了全员劳动合同制。与劳动制度改革相配套,相应改革了工资分配制度和
社会保险制度。试点企业劳动、工资、社会保险三项制度相互衔接、相互促进,基本
建立起了竞争激励机制和社会保障机制,促进了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
1.动态竞争机制基本形成。各试点企业坚持先干部后工人、先机关后基层的原则,
自上而下平等竞争,在企业内部打破了干部、工人界限。据对91户试点企业的统计,
有953名工人走上了管理岗位,其中担任厂级领导的23人,担任中层领导的262人,一
般管理岗位的 668人。有 630名原管理于部在竞争中落聘下岗当了工人,其中中层干
部99人, 一般管理人员531人。另有3194名职工在竞争中下岗,占试点企业职工总数
的36%,辞退到社会门2人,实行厂内待业 220人。
2.分配激励机制正在形成。原八级工资制已基本突破,企业从自己的实际出发,
分别实行了岗位技能工资、计件工资、承包工资、结构工资等十几种灵活多样的分配
形式。各类人员的工资分配比例关系趋于合理,生产一线与科室人员、后勤服务人员
的分配关系为1: 0.81: 0.68, 工资分配开始向一线脏、苦、累、险及高技术工种
(岗位) 倾斜。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的企业,最高岗的工资一般都在最低岗的3倍以
上,薪随岗变,能升能降。
3.社会保险机制逐步完善。实行了原固定职工的退休统筹基金与合同制职工养老
金的合并使用。建立了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开始实施个人缴费。待业保险范围扩大到
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企业辞退、解除劳动合同职工,待业救济相应提高到月最低标准
60元。医疗保险实行了医疗期和供养直系亲属半费医疗制度。
三项制度改革,有效地调动了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促进了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
据对102户试点企业的统计表明,1992年有45%的企业实现利税增长 30%左右。有 58%
的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提高30%左右。一些企业通过改革,实现了扭亏减亏。
积极贯彻《条例》,企业劳动用工、工资分配自主权进一步落实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发布后,市劳动部门在反复征求意见、
论证修改的基础上,提出了青岛市劳动工作贯彻《条例》的实施意见。在该《实施意
见》正式转发前,为防止新旧体制转轨过程中出现“空白”,市劳动局以青劳[1992]
321号文件下发了通知, 以劳动工资计划、合同制工人转移等看得准的工作,作出了
新的规定。主要包括:取消职工人数计划和招工计划,企业自主确定招工的时间、条
件、数量和方式;城镇合同制工人在市内五区和本市、区范围内流动,由调入调出企
业直接办理;对市属各县级市,实行了弹性劳动工资计划,通过调控工资总量,间接
调控职工人数;对工效挂钩企业,劳动部门不再下达工资总额使用计划。在企业内部
分配方面,赋予企业更大的内部分配自主权,企业在核定的工资总额范围内,自主确
定各类人员的分配比例关系。大部分企业实行了工资收入实际发放与档案工资脱钩,
按岗位差别、技能高低、贡献大小,适当拉开了分配差距。企业的动态优化劳动组合
继续坚持, 全市有 642户市属企业,22 9万名职工进行了动态优化劳动组合,签订
了上岗合同, 分别占市属企业户数的29 .2%和职工人数的32.7%。通过考核竞争,有
1416名工人走上管理岗位,有918名干部组合下岗到工人岗位。
在进一步落实企业用工、分配自主权的同时,各级劳动部门把工作重点放在搞好
用工服务和改进工资总量宏观调控上。全市建立了13个职业介绍所,开展经常性的用
工求职登记和职业介绍。 全年安置城镇就业2.05万人,年末城镇待业率为 1%左右。
在安置就业的2万多人中,有93%以上是通过劳务市场和职业介绍所进行的。全年集中
调剂余缺职工6800人,为企业招聘技术工人569人。
为激励企业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平等竞争,在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上,以工效
挂钩为主要形式,积极推行复合指标挂钩,增加辅助指标考核。全市实行工效挂钩的
企业达1814户,职工61.3万人,分别占全市市属企业户数的85%和职工人数的91.2%。
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有新发展
1992年,以巩固完善养老保险,待业保险为重点,带动医疗、工伤保险的发展,
健全了社会保障体系。养老保险,实行了全市统筹,全市全民和县以上集体企业离退
休职工的退休费用除医疗费外,全部纳入了社会统筹。全年为18.2万名企业离退休职
工支付退休金3.9亿元, 年人均2100多元。待业保险,坚持发放救济与促进再就业相
结合,强化待业职工转业技能训练。全年发放待业救济金9237人次、43.4万元,发放
待业医疗费2.2万元,待业职工当年再就业率达50%以上。医疗保险,扩大了医疗费用
大病和全额行业统筹试点范围, 1.4万名职工参加试点。同时,对全市4000多名因工
致残职工进行了普查鉴定,合理确定伤残等级,为逐步实行工伤保险基金统筹打下了
较好基础。
劳动争议仲裁、职业技术培训、劳动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加强
全年鉴证各类劳动合同10.5万份, 其中全员劳动合同5.7万余份,鉴证质量进一
步提高。全年依法仲裁的237起劳动争议案件,全部发生法律效力,并依法得以执行。
仲裁受理范围扩大到私营企业、乡镇企业、临时工和部分固定职工。逐步完善了仲裁
员、仲裁庭制度试点,在实行仲裁员制度上进行了积极探索,全市首批考核聘任仲裁
员46名。
为提高培训质量,加强了对职业技能的考核认可。全年核发各类职业技术等级证
书22788册。 对82所职业技术学校54个专业的5820名毕业生进行了技术等级考核。组
织了全市规模的工人技术比赛,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全省大赛,。取得了团体总分第二
名的成绩。
劳动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通过强化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和锅炉压力容器检测与
管理,进一步改善了劳动条件,伤亡事故上升趋势得以遏制。千人死亡率和千人重伤
率分别控制在0.054和0.05, 低于山东省政府下达青岛市的安全控制指标。全年培训
复审特种作业人员1.7万人次。
劳动工资
企业三项制度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取得突破性进展
推进以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为主要内容的企业三项制度配套改革,是1992年全市
劳动工作的重点。截至年底,全市有110户企业、8万多名职工,在竞争上岗、优化组
合的基础上,签订了全员劳动合同。企青岛碱厂等一批大中型骨干企业和青岛港务局
全行业实行了全员劳动合同制。与劳动制度改革相配套,相应改革了工资分配制度和
社会保险制度。试点企业劳动、工资、社会保险三项制度相互衔接、相互促进,基本
建立起了竞争激励机制和社会保障机制,促进了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
1.动态竞争机制基本形成。各试点企业坚持先干部后工人、先机关后基层的原则,
自上而下平等竞争,在企业内部打破了干部、工人界限。据对91户试点企业的统计,
有953名工人走上了管理岗位,其中担任厂级领导的23人,担任中层领导的262人,一
般管理岗位的 668人。有 630名原管理于部在竞争中落聘下岗当了工人,其中中层干
部99人, 一般管理人员531人。另有3194名职工在竞争中下岗,占试点企业职工总数
的36%,辞退到社会门2人,实行厂内待业 220人。
2.分配激励机制正在形成。原八级工资制已基本突破,企业从自己的实际出发,
分别实行了岗位技能工资、计件工资、承包工资、结构工资等十几种灵活多样的分配
形式。各类人员的工资分配比例关系趋于合理,生产一线与科室人员、后勤服务人员
的分配关系为1: 0.81: 0.68, 工资分配开始向一线脏、苦、累、险及高技术工种
(岗位) 倾斜。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的企业,最高岗的工资一般都在最低岗的3倍以
上,薪随岗变,能升能降。
3.社会保险机制逐步完善。实行了原固定职工的退休统筹基金与合同制职工养老
金的合并使用。建立了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开始实施个人缴费。待业保险范围扩大到
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企业辞退、解除劳动合同职工,待业救济相应提高到月最低标准
60元。医疗保险实行了医疗期和供养直系亲属半费医疗制度。
三项制度改革,有效地调动了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促进了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
据对102户试点企业的统计表明,1992年有45%的企业实现利税增长 30%左右。有 58%
的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提高30%左右。一些企业通过改革,实现了扭亏减亏。
积极贯彻《条例》,企业劳动用工、工资分配自主权进一步落实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发布后,市劳动部门在反复征求意见、
论证修改的基础上,提出了青岛市劳动工作贯彻《条例》的实施意见。在该《实施意
见》正式转发前,为防止新旧体制转轨过程中出现“空白”,市劳动局以青劳[1992]
321号文件下发了通知, 以劳动工资计划、合同制工人转移等看得准的工作,作出了
新的规定。主要包括:取消职工人数计划和招工计划,企业自主确定招工的时间、条
件、数量和方式;城镇合同制工人在市内五区和本市、区范围内流动,由调入调出企
业直接办理;对市属各县级市,实行了弹性劳动工资计划,通过调控工资总量,间接
调控职工人数;对工效挂钩企业,劳动部门不再下达工资总额使用计划。在企业内部
分配方面,赋予企业更大的内部分配自主权,企业在核定的工资总额范围内,自主确
定各类人员的分配比例关系。大部分企业实行了工资收入实际发放与档案工资脱钩,
按岗位差别、技能高低、贡献大小,适当拉开了分配差距。企业的动态优化劳动组合
继续坚持, 全市有 642户市属企业,22 9万名职工进行了动态优化劳动组合,签订
了上岗合同, 分别占市属企业户数的29 .2%和职工人数的32.7%。通过考核竞争,有
1416名工人走上管理岗位,有918名干部组合下岗到工人岗位。
在进一步落实企业用工、分配自主权的同时,各级劳动部门把工作重点放在搞好
用工服务和改进工资总量宏观调控上。全市建立了13个职业介绍所,开展经常性的用
工求职登记和职业介绍。 全年安置城镇就业2.05万人,年末城镇待业率为 1%左右。
在安置就业的2万多人中,有93%以上是通过劳务市场和职业介绍所进行的。全年集中
调剂余缺职工6800人,为企业招聘技术工人569人。
为激励企业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平等竞争,在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上,以工效
挂钩为主要形式,积极推行复合指标挂钩,增加辅助指标考核。全市实行工效挂钩的
企业达1814户,职工61.3万人,分别占全市市属企业户数的85%和职工人数的91.2%。
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有新发展
1992年,以巩固完善养老保险,待业保险为重点,带动医疗、工伤保险的发展,
健全了社会保障体系。养老保险,实行了全市统筹,全市全民和县以上集体企业离退
休职工的退休费用除医疗费外,全部纳入了社会统筹。全年为18.2万名企业离退休职
工支付退休金3.9亿元, 年人均2100多元。待业保险,坚持发放救济与促进再就业相
结合,强化待业职工转业技能训练。全年发放待业救济金9237人次、43.4万元,发放
待业医疗费2.2万元,待业职工当年再就业率达50%以上。医疗保险,扩大了医疗费用
大病和全额行业统筹试点范围, 1.4万名职工参加试点。同时,对全市4000多名因工
致残职工进行了普查鉴定,合理确定伤残等级,为逐步实行工伤保险基金统筹打下了
较好基础。
劳动争议仲裁、职业技术培训、劳动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加强
全年鉴证各类劳动合同10.5万份, 其中全员劳动合同5.7万余份,鉴证质量进一
步提高。全年依法仲裁的237起劳动争议案件,全部发生法律效力,并依法得以执行。
仲裁受理范围扩大到私营企业、乡镇企业、临时工和部分固定职工。逐步完善了仲裁
员、仲裁庭制度试点,在实行仲裁员制度上进行了积极探索,全市首批考核聘任仲裁
员46名。
为提高培训质量,加强了对职业技能的考核认可。全年核发各类职业技术等级证
书22788册。 对82所职业技术学校54个专业的5820名毕业生进行了技术等级考核。组
织了全市规模的工人技术比赛,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全省大赛,。取得了团体总分第二
名的成绩。
劳动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通过强化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和锅炉压力容器检测与
管理,进一步改善了劳动条件,伤亡事故上升趋势得以遏制。千人死亡率和千人重伤
率分别控制在0.054和0.05, 低于山东省政府下达青岛市的安全控制指标。全年培训
复审特种作业人员1.7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