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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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青岛行政区划变动较大。1949年底为市南区、市北区、台西区、台东
区、 四沧区、李村区、浮山区。1951年6月将胶州专区的崂山办事处划归青岛市领导
(管理郊区);8月,撤销青岛市四沧区、浮山区,设立四方区、沧口区。1953年6月,
崂山郊区办事处更名为崂山郊区人民政府。 1958年底将昌潍专区的胶县、胶南2县及
莱阳专区域增设崂山县,归青岛市。1962年12月,台西区撤销,其辖区分别并入市南、
市北区。1978年11月,烟台地区的即墨县,昌潍地区的胶县、胶南2县又划归青岛市;
新设立了青岛市黄岛区,其辖区包括由胶南县划出的黄岛、薛家岛、竍辛安3个公社。
1983年8月又将烟台地区的莱西县、潍坊地区的平度县划归青岛市。1987年4月,胶县
撤销, 设立胶州市(县级)。1988年11月撤销崂山县,设立崂山区。1989年7月撤销
平度县和即墨县,设立平度市(县级)和即墨市(县级)。1990年底辖市南、市北、
台东、四方、沧口、黄岛、崂山等7区和胶州市、即墨市、平度市、胶南市、莱西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