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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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两级人民法院紧密结合审判工作,突出抓了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一是建立
健全审理少年犯合议庭。两级法院根据青岛市青少年犯罪比较突出的问题,普遍设立
了少年犯合议庭,配备专门审判人员29名,聘请工。青、妇、教育等部门陪审员90名,
年内共审理未成年犯罪202人。 审判中坚持寓教于审、审教结合,注重思想疏导,取
得较好效果。 二是对“缓、管、免”人员进行回访考察。两级法院年内对751名缓刑
犯进行了回访考察,督促有关部门落实监督管教措施,使这部分人员的重新犯罪率仅
为0.4%。三是坚持以案讲法,充分发挥法制宣传作用。年内两级法院共召开较大规模
的宣判大会718场次,受教育群众达23万余人;撰写宣传稿件932件,利用广播、报刊
等新闻媒介,并通过咨询服务和印发布告、通告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收到较
好的社会效果。四是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两级法院把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重心
放在基层,到年底止,各基层法院建立中心法庭59处,抽调88名干部到基层人民法庭
工作。各人民法庭年内收案14521件,审结14664件(含旧存),调处简易纠纷2025件,
把矛盾解决在基层。五是两级法院注意发挥司法建议的作用,办案中发现问题,及时
提出司法建议,并回访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年内两级法院共提司法建议746条,
被有关部门采纳落实490条, 对促进各项综合治理措施的落实,防范犯罪的发生,发
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