崂山区获省、市双拥模范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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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91年6月份开始, 在全区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区活动。制定了《关于开展创建
双拥模范区活动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共创活动的指导思想、创建标准、主要任
务和分步实施方案,争取早日跨入全国双拥模范区行列的奋斗目标。在实际工作中,
始终坚持“先前完后后方,先部队、后地方”的原则,不断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
质量。在煤碳调运十分紧张,用电供需突出,粮食价格不断上涨的情况下,克服种种
困难,想方设法保证了对部队的供应。为了不对海军航道造成障碍,崂山区不惜损失
几十万元,搬迁海上养殖扇贝250亩。区政府还投资230万元新建渔港一座,基本解决
了渔船挤占军港码头的现象,保证了军训和战勤的需要。至1991年底,全区军民共建
点已发展到150多个, 已形成大面积。多层次的共建片和共建面,有14个共建点被评
为市军民共建先进单位。其中,快艇一支队与崂山啤酒厂的共建工作受到海军北海舰
队的表彰。 全区共有拥军优属小组1600多个,各种形式的义务帮工队550个,各学校
聘请来自部队的校外辅导员130多名,共建双方为社会做好事30000多件。
由于全区双拥工作成绩突出,1991年分别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和市委、市政
府、青岛驻军命名为省。市双拥模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