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军优属和拥政爱民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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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强化国防教育,打牢双拥工作的思想基础。针对一部分人因长期和平环境而
造成国防意识淡薄的问题,市北区采取集中教育与分散教育相结合、专题教育与普遍
教育相结合的方法, 先后进行了7次专题教育,举办了两次国防运动会、60多场国防
教育文艺晚会、 80多场知识竞赛,使全区的受教育面达90%以上。由于国防教育搞得
深入扎实,全区自1977年以来适龄青年应征的报名率都是100%,已连续14年无责任退
兵,被国防部授予“全国征兵工作先进单位”。二是强调双向奉献,不断密切军政军
民关系。市北区先后建立了《议军制度》。《军地联席会议制度》、《拥军优属公约》、
《拥军优属承包责任制》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组织了覆盖全区的拥军优属联合服务
网,有296个单位的3500多人参加,对15000多名优抚对象和驻军实行了以优先、优质、
优惠为主要内容的普遍服务, 对221户孤老烈属、重残军人和无劳力军属实行了重点
服务, 先后为42名驻军随军家属调动或安排了工作,为200名随军干部子女解决了就
近上学问题,为11户参战军人家属解决了住房。驻区部队视人民为父母,把岛城当故
乡, 参加地方建设项目50多个,投入兵力8万多人次,出动车辆3000多台次,开展便
民利民服务2000多人次,有力地支援了地方的社会主义建设。三是制定实施办法,确
保各项优抚政策的落实。1991年,市北区依据上级的有关政策,结合本区实际,制定
了《军人抚恤优待实施办法》。这个办法共有25条,分别对优待金的发放范围、标准,
立功受奖义务兵优待金的增发,优抚对象的医疗待遇及其在住房、升学、召工、人伍
等方面的优待等50多个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提高了对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
故军人家属的定期补助标准,并对孤老烈属和特一伤残军人增发夏天的降温费、冬天
的防寒费和春节的过节费,对无工作烈属的医疗费全部报销。由于优抚政策落实,优
抚对象反映:市北区的“服役对象安心,退役者放心,烈军属宽心”。全区的优抚对
象勤奋工作,有2300多人被评为先进生产(工作)者,1500多人走上了干部岗位。在
山东省双拥模范城命名表彰大会上, 市北区被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授予
“双拥模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