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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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环境卫生概况
市内五区共清运生活垃圾49.5万吨, 比上年增长0.53%。清运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粪便11.2万吨,比上年减少25%。专业保洁队伍清扫道路面积258.6万平方米,比上年
增加21%。 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100%。全年完成市财政拨款正常经费1675
万元,专项经费450万元。
根据《青岛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市政府的要求,在市南区
选择有代表性的南村路办事处、辛家庄办事处、中山路办事处分别建立了环境卫生管
理站,沧口区、市北区也相继选择了有代表性的办事处建立环卫站。至年底市内五区
共有19个办事处建立环卫站。
针对近年来环卫专业保洁队伍有减无增的趋势,尤其是旅游旺季道路保洁人员严
重不足的状况, 经市政府批准,自5月1日起,市内主干路新增230名季节性临时工,
并延长保洁时间自早6时至晚8时。从年初开始,市内共有11座公共厕所在重新装修、
完善设施的基础上,经物价部门批准,试行收费服务管理。经市有关部门批准,成立
了青岛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专业监察中队,五区环卫处、市垃圾管理处、市城肥管理
处设分队,加强了市区环境卫生工作管理,特别是加强了对垃圾清运过程中撒漏现象
的监督。
续建新建垃圾转运站10座, 年底前投入使用8座,计划二、三年内市内五区各街
道办事处各建1—2座,实现垃圾运输密闭化的目标。根据市总体规划安排,湖岛垃圾
场用完后,新辟唐河路垃圾场,于12月30日正式启用,承担市内五区的生活垃圾消纳
处理任务。
由市环卫局为主编制1991—2000年青岛市环境卫生规划,于12月20日在建设部城
建司市容环卫处主持下,通过了由直辖市、全国计划单列市、山东、安徽省建委领导
和专家参加的技术评审。
1991年,《青岛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管理规定》、《关于整顿城市公共卫生费收
费问题的通知》、《关于委托环境卫生保洁队执行部分环境卫生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
发布实施,加强了对环境卫生工作的依法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