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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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市政工程建设概况
青岛市市政工程总公司完成施工工作量6030万元,开工项目91项,竣工69项。新
建了金华支路、 永年路、太清路等44条沥青路,共15.76万平方米,改善了这些,路
段的交通条件和市容面貌:翻建拓宽了湛山大路、太平路、小白干路等22条沥青路,
共10.6万平方米, 使车行道铺装率达88.1%;新铺人行道板20.8万平方米,使人行道
铺装率达82.11%。在已经验收的46项工程中,合格品率达100%,优良品率达49.6%。
新铺、更换排水管道35公里,解决了金华支路一带的污水排放问题,使浮山所三
小区、水清沟二小区、错埠岭五小区、辛家庄四、五小区及青岛市住宅实验小区等处
的配套建设进一步改善。 日处理污水能力8万吨的海泊河污水处理厂已动工兴建,李
村河污水处理厂(设计日处理污水能力8万吨) 和团岛污水处理厂(设计日处理污水
能力10万吨)已于4月份经国家计委批准立项,完成了可行性报告的编制送审工作。
修补保养沥青路21万平方米,沥青路完好率为70%;养护沙土路141万平方米,沙
土路完好率达82.7%; 修整人行道6.58万平方米:通过到上海、杭州等地学习,解决
了大型桥梁伸缩缝维护的难题,对宁夏路大桥、杭州路立交桥的伸缩缝进行了全面检
修,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桥梁完好率达92.1%;疏通污水管道387.4公里,清理掏挖检
查井13576个(次) ,清挖污水大圈淤积物3705吨,污水管道淤积物2204吨,使排污
设施完好率保持在90%以上, 冒溢率降为万分之二;抓好市区的防洪工作,清挖雨水
斗7.71万个(次),疏通排水管道130余公里,清挖雨水明沟12.65公里。清除雨水暗
渠淤泥1.55万立方米, 使防洪设施完好率保持在85%以上。对水清沟开封路河段、孟
庄路明沟、兴隆路暗渠、盐滩防洪沟等处进行了清淤,提高了防洪能力;将堵塞多年
的湛山暗渠彻底挖洁修复,恢复了排水功能。建成了马连沟防洪工程,解决了青岛万
向节厂一带雨季受淹的问题。
小白干路、太平路、湛山大路拓宽翻建工程。小白干路是进出青岛市区的主要通
道,太平路和湛山大路是青岛市观光旅游的主要道路。但这三条路有些路段路面狭窄,
技术标准低,使用年久,路面破碎,严重影响交通和市容。年初,市政府把小白于路
的南京路一公路交界路段、太平路的江苏路一莱阳路段、湛山大路的太平角六路一延
安三路路段的拓宽翻建列为十件大事之一,限定工期切实搞好。担任施工任务的市政
第一、二公司职工,在不中断交通的情况下,采取“半幅施工、交叉作业”的施工方
法, 昼夜施工。在有关单位的协助下,3月5日动工,6月10日全线竣工,都按期或提
前完成任务,施工质量全部达到优良级。这三项工程总投资793.56万元(其中小白干
路442.12万元,湛山大路219.03万元,太平路132.41万元)。全部工程新铺沥青路面
32590平方米(其中小白干路7126平方米,湛山大路18040平方米,太平路7424平方米),
安装下水管道2040米。拓宽翻建后的小白干路宽30米(含绿化带2×1.5百米),新建
道路宽7米;湛山大路宽20米,新建道路宽7米;太平路宽13~18米,新建道路宽3~6
米,路面平整,面貌一新。
海泊河污水处理厂工程开工。截至1990年底,青岛市污水排放量已达每日38万吨,
污水处理设施仅有中。 小型污水处理实验站各1座,污水H级处理能力分别为3000吨/
日和500吨/日, 只能处理污水总排放量的0.92%,其余大量污水均直接排放人海,城
市污水已成为胶州湾的主要污染源。为解决这一问题,市政府把筹建大型污水处理厂
列为“八五”期间重点项目。海泊河污水处理厂(第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为日处理
污水8万吨, 采用生物吸附降解工艺(AB法)对污水进行二级处理;总投资9874万元
(含奥地利政府贷款825万美元) ;厂址位于海泊河人海处南岸垃圾填海地区,离海
岸最近处只有25米, 基础深度达海平面以下7米,施工难度大,技术要求高。青岛市
市政工程总公司组建了海泊河污水处理厂建设指挥部,聘请了天津道桥工程监理公司
负责质量监督检查,通过招标选定了青岛市第三建筑公司为总承包单位。经过紧张筹
备,在完成了“四通一平”等前期工程后,于3月20日在俞正声市长主持下正式开工。
计划于1992年10月完成土建及安装工程, 1993年6月底竣工。1991年的指标是完成主
体构筑物50%以上, 市城维费安排计划投资为1500万元。至1991年底,全部29个单体
构筑物已开工22个,主体部分9个项目已经完工,其余13个项目的基础部分已经完成,
工程量占主体工程量的二分之一。完成投资2112万元,为年计划的141%。从奥地利引
进的污水处理设备,共两批已全部到货。
贯彻《青岛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1990年9月5日,青岛市发布了《青岛市
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 (简称《办法》)。1991年8月,青岛市政府正式授权,使
市市政工程总公司、市政工程养护管理处、排水管理处的执法主体资格得以确认。
年内,依据《办法》审批占路1923起,处理违章占路行为522起,面积14837平方
米,查处机动车在人行道上停放2266起,清理、拆除违章建筑1863平方米,使38条主
于道保持畅通、整洁。审批掘路778起,面积88391平方米。处理违章掘路45起,面积
851平方米,减少了对马路的开挖和重覆开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