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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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全市金融系统各项存款比年初增加31.5亿元, 比上年多增1.3亿元。其中
城乡储蓄增加16.8亿元, 比上年少增0.5亿元。 企业存款增加8.5亿元,比上年多增
3.6亿元,各金融机构在人民银行存款余额为10亿元,存款备付率达8.5%。
全年各项贷款增33.8亿元, 比上年少增2.2亿元,控制在总行核批的规模以内。
贷款结构有了明显变化,流动资金贷款有所控制,固定资产贷款增加较大,农业贷款
比重上升。 全年流动资金贷款增加19.7亿元, 比上年少增4.4亿元, 其原因是清理
“三角债” 和限产压库初见成效,减少了贷款占用。固定资产贷款增加5.1亿元,比
上年多增0.6亿元, 主要支持了国家重点项目建设和重点企业的技术改造,以及清理
固定资产投资缺口形成的“三角债” ;全年农业贷款增加2.4亿元,占全部贷款增加
额的比重上升0.2个百分点。
宏观调控和管理。 (1)落实政策。年初围绕开展“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
和盘活资金存量工作,对全市有关银行和企业进行了调查,根据“五五八”信贷政策,
结合青岛市实际,提出了9条具体政策措施,由市政府批转各单位贯彻执行。4月份,
又专题向市政府常务会议汇报了金融形势,引起重视,促使有关部门和企业不同程度
地转变了盲目追求产值的观点。 (2)增加再贴现。为了强化中央银行再贷款的调控
功能, 发挥其导向作用,1991年人民银行将总行分配到青岛市的2亿元调剂规模全部
用于再贴现。支持专业银行满足国营大中型企业和农副产品收购的资金需要。全年办
理再贴现1705笔, 65914万元。推动了全市票据承兑业务的发展,全市共开出银行承
兑汇票10亿元以上, 办理贴现6亿元,年末贴现贷款余额26亿元,占全部贷款余额的
比重由上年的0.8%, 提高到1.4%。(3)清理拖欠。各金融机构向全市72个基建、技
改项目投入清欠贷款11309万元,完成计划的99%,共清理拖欠6.69亿元。在向源头注
入贷款过程中,力求把有限的资金,重点向大中型基建。技改项目倾斜,解决大中型
企业间的相互拖欠, 仅此一项就注人资金5806万元,占注人贷款数的51.3%,清欠效
果明显,受到国务院和总行表扬。(4)结算管理。先后组织了3次结算纪律检查,对
违章违纪行为进行了清理和查处, 并进一步完善了结算举报制度,公布了市、区8个
违反结算纪律投诉电话,加强社会监督,建立了结算联系行和结算专管员制度,实行
了结算管理工作责任制。为了有效地制止企业间相互拖欠,全市各金融机构严格执行
了有关扣付滞纳金的规定,自规定下发后,全市应扣滞纳金2030笔,实际已扣2030笔,
扣付率达100%。 (5)外汇管理。1991年为了加强外汇管理,人民银行对各外汇指定
银行换发了《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全市外汇存、贷款分别达到1.87亿美元和2.81
亿美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1%和22.8%。另外,外管部门还加强了出口收汇的核销工作,
全年登记12110笔、 36404万美元,核销9168笔、28266万美元,推动了青岛市的出口
收汇工作。1991年全市出口39224万美元,收汇337887万美元,出口收汇率达86%。
开展对集体、个体贷款的专项稽核。在组织金融机构普遍自查的基础上,对全市
39个金融机构进行了抽查,抽查面达50%。这次专项稽核,共查出低质量贷款9.1亿元,
占贷款总额的16.6%,其中有严重问题的贷款5.9亿元,占低质量贷款的64.83%,难以
收回的贷款3.2亿元,占35.16%, 6月末到期不能核销的银行承兑汇票余额1219万元。
融资、证券业务。1991年8月青岛金融市场成立,开展资金拆借、外汇调剂业务。
至年末,全市进入市场的同业拆借资金达12.6亿元;金融市场对外汇调剂实行了公开
竞价的办法,全年成交外汇调剂21975万美元,比上年增长94%。另外,还开放了居民
个人外汇的调剂业务。 与此同时,证券业务发展迅速,1991年全市共发行国债23598
万元, 发行各类企业债券34200万元,其中为搞活大中型企业,优先批准国营大中型
企业直接向社会筹资, 发行短期融资债券11600万元。随着证券发行量的扩大,转让
市场也日趋活跃,转让交易量是上年的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