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青岛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引导企业自觉运用经济合同规范经营行为;
全市共签订各类经济合同210万份, 标的金额95亿元;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先后深
入10320户企业对24.99万份经济合同签订,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标的金额14.9亿元;
其中鉴证合同9973份, 标的金额81390万元。通过鉴证把关撤消合同1771份,协助当
事人避免经济损失2.1亿元,确认无效合同149起。1990年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强
派出仲裁庭建设,适度采用简易办案程序处理普通案件,全年全市派出仲裁庭182个,
占基层工商所总数的97%;全年共受理各类经济合同纠纷案件18382起,争议金额5922
万元,已处结18342起,处结率99.8%。1990年全市有1073户企业被命名为1989年度市
级“重合同、守信用”单位,比1988年度增加23%。
加强经济合同管理,仲裁办案取得突破性进展
1990年,青岛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引导企业自觉运用经济合同规范经营行为;
全市共签订各类经济合同210万份, 标的金额95亿元;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先后深
入10320户企业对24.99万份经济合同签订,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标的金额14.9亿元;
其中鉴证合同9973份, 标的金额81390万元。通过鉴证把关撤消合同1771份,协助当
事人避免经济损失2.1亿元,确认无效合同149起。1990年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强
派出仲裁庭建设,适度采用简易办案程序处理普通案件,全年全市派出仲裁庭182个,
占基层工商所总数的97%;全年共受理各类经济合同纠纷案件18382起,争议金额5922
万元,已处结18342起,处结率99.8%。1990年全市有1073户企业被命名为1989年度市
级“重合同、守信用”单位,比1988年度增加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