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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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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90年继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对市和12个市、区、
159个乡镇、 60个街道办处、801个市、区直属单位、1310个县以上企业、185个市直
单位自上而下的进行了“十法一例”考核验收,对约有11万的普法对象进行了查漏补
缺, 据统计,全市352万普法对象,有340万人学完了“十法一例”,完成率达97%,
全市所有大、中、小学校全部开设了法制教育课。
2、 认真抓了《集会游行示威法》 、 《行政诉讼法》的宣传活动。举办学习班
1403期、讲座5026期,培训骨干226万余人、举办法律知识竞赛331次,55781人参加,
印发教材115672册(份);进行了《税法》的宣传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形式多
样的宣传活动, 举办了税法宣传大型展览、税法戏剧小品大奖赛等,有200万人受到
教育,从而增强了公民的纳税意识,仅8月份增收自报税480万元;抓了《村民委员会
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城市规划法》、《青岛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
案》 等宣传教育,有1079个居委会、6079个自然村、40000多个厂矿企业不同程度的
开展了学习教育,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遵纪守法和依法行政的自觉性。
3、 在深化普法的同时,抓了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并初见成效。年内全市抓了
83个依法治理试点单位、 制定依法治理规划2599个、 正式实施的2385个;依法治乡
(镇、 街道)206个、依法治厂1945个、依法治店4616个、依法治校4273个,均取得
较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