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民族工作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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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民族政策宣传教育。为进一步落实民族政策,促进民族团结、平等和共同
繁荣,市政府民族事务局注意利用各种形式和机会开展民族政策宣传教育,会同市有
关部门举办统战理论学习班,开设了民族政策和民族理论课。通过宣讲党的民族政策、
民族习惯基本常识及新时期民族工作的性质、特点和任务,提高了学员的民族政策理
论水平,增强了做好民族工作的自觉性。在宣传教育中,还注重利用本市某历史教师
讲课中侮辱伊斯兰教的反面典型事例,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市教育局决定在中学文
科增设民族宗教常识课,《民族常识》列为课外读物。同时还利用建国40周年庆祝活
动的时机,组织了全市民族联欢会。
2.推动民族经济发展。为扶持民族企业,市政府民族事务局积极为本市清真食品、
饮食企业在税收贷款方面争取优惠政策,帮助一些清真企业免除了部分税利及车辆养
路费。1989年共为清真企业争取低息贷款近20万元,使企业的生产、营业条件得到改
善,增强了清真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3.调查研究,摸清底数。在1982第二次人口普查的基础上,1989年上半年市政府
民族事务局对全市少数民族状况进行了全面调查。结果表明青岛市的少数民族成份由
原来的28个增加到31个,增加了佤族、哈尼族、柯尔克孜族,少数民族人数由原来的
0.8万人增加到近1万人,为更好地开展民族工作提供了可靠依据,也为编纂青岛市民
族志提供了基本材料。
4.制订行政规章,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针对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混乱现象,
市政府颁布实施了《青岛市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网点管理暂行规定》。
5.市政府民族事务局1989年负责接待了来自中央民族学院、天津、河南、武汉及
本省组织的少数民族参观团和济南第四中学藏族班赴青夏令营。交流了工作经验,促
进了青岛市民族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