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村委会组织法》,加强村级组织建设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d2&A=3&rec=739&run=13

1989年,全市农村普遍开展了《村委会组织法》的贯彻实施工作。莱西县在贯彻
《村委会组织法》的基础上,加强了以党支部为核心的组织建设、以村民自治为重点
的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以集体经济为依托的服务体系建设,创出了村级配套建设的基
本经验,受到了中央有关部门、中共山东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重视与肯定。
9月份, 中共山东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组织联合考察组,对莱西县村级建设工作进
行了考察。11月份,省委、省政府在莱西县召开了全省村级建设工作座谈会,将莱西
经验在全省推广。同时,国家民政部也确定莱西县为全国村民自治示范县。
结合贯彻《村委会组织法》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各县(市)区还普遍进
行了对后进村的治理整顿。全市共下派县乡机关干部590多人。104个后进村初步改变
了落后局面,占全市后进村的41%。
1989年, 全市开展了创建模范村委会活动,评选表彰了546个模范村委会。村级
干部培训工作进展顺利, 教学体系逐步趋向完善。 到年底,全市共培训村委会主任
5692人,占应培训总数的94%,年内培训计划超额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