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法制建设和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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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青岛市计划生育中心工作之一是抓好三大管理,即人口计划、目标责任、
计划生育法制管理。在大力宣传贯彻《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的同时,结合青岛市实
际情况,把一些好做法、好经验和新形势下需要解决的问题加以总结。同时借鉴外地
经验,起草了《青岛市实施办法》,由青岛市人民政府颁布实
施。随着青岛市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商品经济的发展,流动人口队伍日益庞大。针对流
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薄弱环节,青岛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同市公安局、工商局、劳动
局、城乡委、个体劳动者协会联合召开了青岛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经验交流会,
研究制定了《青岛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规定》,由青岛市人民政府以政策法规形
式下发执行。两个文件的实施标志着青岛市的计划生育工作逐步走向依法管理的轨道。
青岛市1989年的计划生育工作还注重把制度建设和法制建设有效地结合起来。在
大力推广即墨市人口计划管理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基层计划生育管理经验,召开了全
市计划生育基层工作研讨会,探讨了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模式,制定下发了《青岛
市计划生育基层四项工作管理程序》,对人口目标责任管理程序,一胎、二胎生育审
批程序,违反计划生育处罚程序作了明确规定,对促进基层工作不断走向制度化、程
序化起到了重要作用。在全省基层工作现场会上,崂山区介绍了务实、求细、扎实的
基层基础工作经验。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廉政建设的指示精神,青岛市计划生育系统对人口计划指
标等群众比较敏感的问题作为计划生育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实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
青岛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了《关于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实行政务公开,加强廉政建设
的意见》,规定了公开内容和依靠群众监督的措施。全市各乡镇、村都张榜公布了人
口计划安排情况、二胎审批情况、超生罚款兑现情况等群众关心的问题。各县(市)、
区和大部分乡镇还设立了计划生育举报箱,大大提高了计划生育的透明度,密切了党
群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