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老龄工作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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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已经进入人口结构老龄化城市行列。全市现有60岁以上老年人68.6万人,
占人口总数10.8%。 其中, 农业人口和城镇社会老年人口51万人, 占老年总人口的
74.3%。
老年人口的突出特点表现为增长速度快,向高龄化发展。从1982年全国第三次人
口普查到1989年底,老年人口持续增长。以1987年与1982年相比,全市人口增长5.2%,
60岁以上老年人口增长14.29%,老年人口增长速度超过总人口增长速度。1987年以来,
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又增高了0.6个百分点。 据初步预测,到本世纪末,全市老
年人口可达91万人, 占总人口的12.4%。老年人口中,高龄老人占的比重逐年加大,
80岁以上的老年人有近6万人。 全市现有百岁老人44人,其中男:11人、女33人,年
龄最大的107岁。 平均每百万人口中有百岁老人6.77名,大大高于全国平均每百万人
口有百岁老人3.73名的比例。1953年、1964年第一、二次全国人口普查时,全市无一
百岁老人;1982年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时,全市百岁以上老年人仅有13人。老年人口
的年龄结构正向高龄化发展。
人口老化状况和发展趋势引起了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视和关注。 1987年7月中共
青岛市委、青岛市政府批准成立了青岛市老龄问题委员会,负责对全市老龄工作进行
调查研究、 综合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全市12个县(市)、区,156处乡镇和
65个街道办事处在1988年底前也陆续建立了老龄问题委员会;在6060个行政村和1185
个居(家) 委会中,已成立了老年人协会或老年人工作领导小组的占85%。到1989年
底, 乡镇和街道以上各级老龄委办事机构专兼职工作人员已达347人,其中市老龄委
办公室事业编制15人,已配备1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