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卫生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d2&A=3&rec=699&run=13

1989年妇幼卫生工作坚持预防为主,优生优育为重点,面向基层,防治结合,有效地
降低了妇女、儿童的发病率和死亡率。1989年4月7日至21日卫生部妇幼司委托青岛市
儿童保健研究所举办全国儿童营养、儿童生长监测培训班, 由瑞典著名儿童保健专家
霍夫万达、金斯伯格教授以及国内儿保专家林传家、陈学存、刘相云、李钰声等教授
授课。主要学习内容包括:儿童营养基础理论;母乳喂养;断奶食品的制作原则;小儿生
长发育基础理论和生长发育监测;瑞典儿童保健管理;儿童保健信息和资料的收集与分
析等。来自华北、西北、东北11个省、4个计划单列市的62名学员参加了学习。
1989年3月,市卫生局等单位联合下发了《关于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发放健康合格证
的通知》,随即对全市托幼机构人员进行了全面查体,查体率达90%,健康者发放了健康
合格证。同时,对托幼机构中的保育员、保健员、炊事员进行了摸底登记工作,建立了
托幼人员技术档案。
1989年6月19日由青岛各综合医院的儿科专家联合成立了青岛市儿童保健协作组。
具体负责儿童保健工作计划的制定、科研工作的设计、流调任务的落实以及了解国内
外儿童保健发展新动态, 研究吸收国内外儿童保健新技术、新项目。为青岛市的儿童
保健工作出谋划策,全面提高儿童保健工作水平。
1989年6月根据卫生部《关于抓紧优生执法准备, 加强妇幼卫生工作通知》,全市
各县(市)、区妇幼保健所均加强了机构内部的自身建设、仪器装备、人员素质及管理
工作。至1989年底,各县(市)、区妇幼保健所业务用房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以上的有1
处(即墨市妇幼保健所),达到500-1000平方米的4处(胶州市、莱西县、平度市、胶南
县妇幼保健所)。全市业务用总面积达到了5493.79平方米,比1988年增加了1991.86平
方米。另外, 1989年8月7日, 市卫生局还下发了(89)青卫妇字第14号文件《关于各县
(市) 、区妇幼保健所装备B型超声仪的通知》,共投资80余万元,为各县(市)、区妇幼
保健所配备了B超、电脑营养分析微机、冷强光乳房透照仪等仪器;部分妇幼保健所还
购置了救护车,X光机、双目显微境、激光治疗仪及遗传室设备等。较大地改善了妇幼
保健所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即墨市、胶州市妇幼保健所的建设规模、装备标准已
达到卫生部的标准,通过了创省甲级站、所的验收。
1989年6月,青岛市开展了婚前健康检查试点,确定市北区为试点区,青岛市妇产医
院承担婚前健康检查工作。试点时间从1989年8月1日起至1990年5月底结束。同时,还
成立了青岛市婚前健康检查技术指导鉴定小组,由青岛市各科专家组成,具体负责对结
婚当事人的疑难病例进行会诊、鉴定。并负责对婚前健康检查业务人员的培训, 对基
层的婚检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为提高产科质量, 降低孕产妇死亡率,1989年还从抓围产保健入手,在全市对孕产
妇实行了统一建卡、系统管理;并印发了“产科抢救常规”、“产科急症转诊制度”,
建立了孕产妇死亡报告会审制度, 并以县(市)区为单位成立了“围产保健技术小组”
和“孕产妇抢救小组”。1989年全市共出生79170人, 新法接生率达99.99%,科学接生
率达71.09%, 消灭了新生儿破伤风。 孕产妇死亡23例, 死亡率2.91/万, 产后访视率
71.28%。各项指标均达到目标管理责任制指标。
1989年还制定了《医物粘堵绝育术管理办法》和手术质量及统一收费标准。对全
市开展此项手术的五家医院(妇产院,第五人民医院,市南区第一、第二、第三医院)进
行了全面整顿。重新对技术人员进行了培训、考核和发证。提高了手术质量。经山东
省卫生厅专家检查组的考核、审查、验收,5家医院的手术成功率平均达90%以上,达到
了国家要求标准。全年全市共完成了4项节育手术288071例,未发生严重的手术并发症
及死亡病例。1989年还开展了一类幼儿园(所)卫生保健工作质量评估工作,对全市289
处一类幼儿园(所)进行了自上而下的检查,通过复查,评出37处幼儿园(所)为1989年卫
生保健工作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