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第三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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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第三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与推荐参加山东省第四次评奖同步进行。为
搞好这次评奖工作,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政府以青办发(1989)28号文件转发了市
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社联制定的《青岛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试行办
法》(下称《办法》)。《办法》改变了过去只在市社联范围内进行评选和由市社联
颁奖的形式,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作为全市社会科学最高的奖励形式,由市政府公
布的评选委员会进行评审。为了使社会科学评奖与自然科学科技进步奖同步进行,将
原定两年一次的评奖改为一年一次。《办法》还对评奖的范围、程序、条件、项数等
级、奖金数额等做了评细的规定,把青岛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评奖纳入了高层次、
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文件要求,市社联又制定了《青岛市第三次社会科学优秀成
果评选实施细则》,并在《青岛日报》刊登了评选消息,给有成果的会员和非会员以
平等的申报机会。全市有50多个学术团体、十几个单位1079人参加了成果的申报,各
初评小组经过认真筛选,反复酝酿,推荐到市评委会的有146项,其中专著9部、论文
137篇。
市政府以青政办发(1989)67号文件公布了由专家教授为主体,有关部门领导、
部分学会负责人组成的55人青岛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委员会,下设经济、文学、
历史、 哲学文化、社科政治等6个学科专家评议小组。市社联制定了《青岛市第三次
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标准和评分标准细则》、《青岛市第三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
奖评选委员会工作有关规定》,以保证评选的民主化、程序化、规范化。评选委员会
从1989年8月28日至31日进行复审和终审评选。 最后以全体评委无记名设票的形式,
评选出了青岛市第三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93项。 其中:一等奖1项、二等奖24项、三
等奖68项, 另外还有24项鼓励奖,并从一、二等奖中推选出7项参加山东省第四次社
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评选,有6项获奖。
这次评奖活动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一是为党政领导决策服务的应用研究越来越受
到重视, 占整个获奖成果的80%,特别是围绕两个文明建设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
进行了积极探索,涉及领域广泛。二是成果质量明显提高,有些成果构建了新理论,
开拓了新领域,有些成果已被各级领导采纳。三是作者队伍进一步扩大,领导干部亲
自撰写理论文章。获奖作品中,有工人、企业家、党委书记和实际工作者,还有十几
位市级和部委办局级领导,出现了全市理论界结构扩展、层次提高、活力旺盛、理论
与实践更加密切结合的新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