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劳动安全监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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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重点整顿了36处进入市区的乡镇建筑队施工现场,查处不安全因素和重大隐
患126项,对其中6处存在严重隐患的工地,当即责令限期停工整顿。二是认真吸取黄
岛油库特大爆炸事故教训, 对全市外贸、化工、石油、物资等9个系统所属18个从事
易燃易爆等物品生产和储存单位的防雷、防火、防静电设施进行了安全专业检查,共
排查出35处特大易燃易爆隐患,提出了整顿措施。三是,职业安全卫生危害因素治理
有所改善, 全市粉尘、物理检测合格率比上年平均提高了10%,化学危害因素不合格
率下降了1.3%。四是,开展了锅炉压力容器的整顿工作。1989年全市普查登记了3205
台锅炉,蒸发量10732.21吨,定检率达100%。组织了压力容器普查,全市拥有各类压
力容器394148台,约占全省的1/7,累计检验9015台,占全市应检总台数的78.8%,是
全省检验率的17.6%。 五是,开展了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检查工作。在全
市27个行业、1084个单位,广泛调查了女职工劳动保护情况,占全市全民和县以上集
体企业的52.4%,共调查职工536440人。其中女职工236703人,占调查职工总数的44%。
结果表明:(1)全市各企业基本建立了女工保护班子,约占调查企业总数的93.3%,
女职工较集中的纺织、卷烟等企业,在车间、班组都设专人分管女工保护工作。(2)
女职工保护设施有所改善, 有798个单位制定了本系统“女工劳保实施意见”,占调
查单位数的73.6%; 已设女工冲洗室的有300个单位,占27.7%;已设孕妇休息室的有
151个单位,占13.9%;已设女工卫生室的有244个单位,占22.5%;已设托幼园所、哺
乳室的有472个单位,占43.6%。(3)女职工合法权益有了保障。对全市945个单位进
行了检查,使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工资和其他劳保福利待遇得到保障;是
合同制工人的没有被解除合同。但仍有少数单位的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继续从事有
害作业。
继续开展了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审, 出版了培训复审教材。9月23日至28日,国
际劳工组织与劳动部联合在青岛举办建筑业安全卫生研讨会。1989年全市企业内发生
工伤63起,其中死亡16起16人,重伤事故47起53人,与上年同期相比工伤起数下降了
33.68%, 死亡减少17人,下降51.53%;重伤减少15人,下降22.07%。全年杜绝了3人
以上的死亡事故,各项安全考核指标均有大幅度下降,达到10年来企业内伤亡最低水
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