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统计执法情况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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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务院法制局、监察部的统一部署,1989年3月中旬到7月上旬
青岛市统计局与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监察局联合组织了全市统计执法情况大检查,
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全市共成立大检查领导班子1183个, 召开动员会1743次, 参加动员会的人数达
19512人。 各单位普遍认真学习了《统计法》及《实施细则》《统计法规暂行规定》
等文件,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进行了自查,全市共自查发现统计数字差错5148笔,已
纠正5095笔, 占总数的99%。自查结束后进行了互查和重点抽样,全市进行互查的单
位3938个, 重点抽查的单位939个,发现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数字的违法现
象307次,其中领导授意的94次,占30.6%。大检查结束后,市大检查领导小组对发现
问题的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并通过报纸对某些单位的违法事实作了揭露,维护了统
计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通过这次大检查,在有关领导和广大统计人员中普遍进行
了一次统计法规的再学习、再教育,增强了执法意识,促进了统计法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