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物价工作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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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青岛市市区零售物价总指数上升幅度为14.4%,比1988年的20.9%回落了
6.5个百分点; 比计划控制17.9%的目标低3.5个百分点。在全国35个大中城市中,按
上升幅度高低顺序排列,青岛市排第30位,在全国14个计划单列城市中、青岛市仅略
高于武汉市列第13位。实现了1989年物价上涨幅度明显低于1988年的要求。
1989年,青岛市市场物价有几个明显的特点:一是全年物价涨幅逐月回落。与上
年同期相比,平均每月下降2个百分点左右。12月份比1月份的上升幅度下降了22.9个
百分点。二是“菜篮子”价格得到了有效控制,对物价总指数的影响减弱。1989年食
品类价格指数上升9.2%,其中肉、禽、蛋、鲜菜等副食品价格指数仅上升9.1%,分别
比上年的升幅回降了16个百分点和21.9个百分点。食品类和副食品类在零售物价总升
幅中所占的比重,也由上年的75.6%和52%缩小为39.6%和22.8%。群众最为关注的鲜菜
价格不仅没有上升,反而比上年下降了4.9%。初步扭转了食品价格带头大幅度涨价的
局面。 三是当年新涨价因素明显低于上年。在全年零售物价总指数上升14.4%的幅度
中, 新涨价部分只占5.4个百分点,比上年减少10.7个百分点。四是市区集市贸易价
格相对稳定。全年集市贸易价格指数仅上升2.3%,比上年升幅回落了26.4个百分点,
基本稳定在上年的水平上,出现了近几年来未有的好势头。
1989年,青岛市为促进商品经济的发展,增加群众生活必需品的有效供给,对一
些突出不合理的商品价格进行适当的疏导,进一步深化了价格改革。同时,继续加强
了物价管理,特别是对加强农村市场的物价管理进行了一些有益的尝试;进一步清理
整顿了行政事业性收费,使乱收费的现象得到控制;继续强化物价监督检查,增强了
企业的法制观念和遵守物价纪律的自觉性,使市场物价初步得到了有效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