崂山区年工商税收突破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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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青岛市崂山区工商税收达到1.04亿元,成为全市工商税收首次突破亿元
大关的县区,超额524万元完成国家计划,比上年增长24.3%,增收2041万元。
崂山区有税务人员201人,直接从事税收征收管理的120人。全区纳税户14484户,
其中企业3322户,乡镇村企业占企业总数80%左右,个体业户11162户。从全区税源分
布看,来自国营、集体的税收占22%;乡镇村企业税收约占58%;私营企业和个体经济
税收约占13%;盐业税收约占7%。
近年来, 崂山区工商税收平均增长幅度一直都在22%以上。为保持税收持续稳定
增长,崂山区税务部门首先把税源涵养放到突出位置,他们牢固树立从经济到税收的
思想,从实际出发,确定了梯级培植开发税源的方针,对现有税源着重保护、巩固,
对持续税源大力培养、扩大,对潜在税源积极挖掘涵养,并结合税收征管工作,努力
深化促产增收活动。从1985年至1989年底,全区税务部门共实现促产增收项目436个,
累计发放扶持生产固转金777万元, 新增税金1440余万元; 按规定共办理税收减免
6800多万元。该区1989年实现的工商税收比1985年增长了2倍还多,增收5676.9万元。
其次是加强了税收管理监督,治理整顿税收秩序。注意密切部门配合和协作,充
分发挥税务检察室和税务治安人员作用。 自1988年9月成立税务检察室至1989年底立
案查处偷、 抗税案件9起,查处税务违章案件9起,追回税款110万元;建立税务稽查
队,深入开展税收检查,仅1989年6次专项检查就查补各项偷漏税款622万元。还重视
征管模式改革,1985年率先在棘洪滩税务所试行了“征管、检查”两条线的税收管理
方法,成为青岛市税务所中第一个试行征、查分离征收管理的所。1988年又在全区税
务人员中实行了岗位轮换制,使征收管理机制日趋完善。1989年崂山区税务局所属的
城阳、李村、沙子口、上马、直属等5个税务所年税收收入均超过1000万元。
再是大力开展了创建文明税务所活动,为政清廉自查自纠活动、公开办税活动等。
从区局到税务所一律实行了税法、征管、减免税、处罚、纪律等5个公开和亮牌服务,
接受全社会监督。保证了税收任务的圆满完成。1989年,崂山区税务局所属共13处税
务所全部被区政府授予精神文明单位称号,其中有10个被青岛市政府授予精神文明单
位称号;崂山区税务局和棘洪滩税务所还被青岛市政府授予精神文明标兵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