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税收征管有突破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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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 《关于大力加强城乡个体工商业户和私营企业税收征管工作的决定》
和国家税务局《关于整顿城乡个体工商业户税收秩序的通告》以及省、市政府关于加
强个体工商业户税收管理的通知精神, 1989年于7月至10月,在全市范围内对个体业
户、私营企业、承包租赁户和个人收入调节税开展了专项纳税检查,共组织自查和专
业检查64349户次,查补税款及罚款达3107万元。
这次专项检查主要取得以下成果:
一是在全市大张旗鼓地开展了税法宣传,基本达到了家喻户晓。各级税务部门出
动宣传车,开展税务咨询、设立税法宣传栏,召开新闻发布会,充分利用报刊、电台、
电视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并设置举报箱242个、举报电话102部,还印发了14万余份
税法宣传材料,有效地增强了全民税法意识,积极举报偷漏税线索。检查期间,全市
有关来信来访达1127件(次),据此查补偷漏的税款282.5万元。
二是对个体业户全面开展查补基础上,重点查处了各经营大户,取得了重大突破。
在检查中, 首先发动全市个体业户开展了全面自查补报,共有41844户个体户自查补
报税款达425万元, 户均101.57元。在此基础上,税务部门抽调了1212名税务干部,
组成了488个专项检查小组, 开展了专项检查。重点对个体经营大户进行了查处,全
市共重点检查22505户,占全市纳税个体户39%,查补税款达2682万元,户均1192元。
其中偷漏税在万元以上的有303户,补税罚款849万元,10万元以上的有22户,补税罚
款530万元。有40起重大偷抗税案由检察机关立案查处,其中有5名犯罪分子被依法逮
捕。
三是密切了部门配合协作,进一步完善了个体税收征管办法。检查中,各级政府
都成立了个体税收检查专门班子,强化了税收综合治理。并针对检查中暴露出的税收
征管薄弱环节,抓了基础制度建设。制定了全市零散税收定期对比分析制度,改进了
批发扣税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纳税鉴定、纳税检查、违章
处理、减免税管理、个体帐簿管理等制度。同时加强了定期定额个体纳税户管理,适
时调整了税负,全市普遍调高个体业户税负30%以上,仅此一项每月可增加税收200万
元。
四是通过对个体税收的整顿,全市各县(市)、区税务局、市属各税务分局均超
额完成年度个体税收收入计划, 全市共完成14021万元, 比上年增长55.62%, 增收
5011万元;完成国家计划的116.84%,超收202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