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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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原系一渔村,建置前已发展为口岸,属即墨县治辖。青岛地区历史悠久,据
考古发掘的出土原始证明,远在新石器时代晚期,即墨县境内即有化。居民繁衍生息,
辛勤劳动,创造了灿烂的文化。夏禹定九州时,为青州之域,周为夷国,战国时代、
属齐国。秦隶琅琊郡。汉朝和三国、先后隶属胶国、北海国和济南郡。隋唐至宋金,
属东莱郡。元初改隶胶州。清乾隆年间直隶莱州府。1859年(清咸丰九年)在塔埠头、
金家口设厘税局, 青岛口、女姑口设分局,1865年(清同洽四年)在青岛口等3处设
常关分关, 隶于烟台东海关。由于海上贸易的发展,胶州板桥镇已成为对外贸易的5
大口岸之一、 时为北方唯一大口岸。373年(明洪武六年)以后,相继设灵山卫、鳌
山卫和胶州所、夏河寨所、石日所、浮山所、雄崖所。1891年(清光绪十七年)清政
府议决在胶澳设防,是为青岛建置的开始。翌年,调登州镇总兵章高元率部移驻胶澳,
建总兵衙门于青岛村东(现市人民会堂处)。
中日甲午战争以后,在列强瓜分中国的狂潮中、德国一再向清政府提出索取一海
港。1896年德国派遣远东舰队来胶澳调查。1897年11月14日德国一再向清政府提出索
取一海港。1896年德国派遣远东舰队来胶澳调查。1897年11月14日德国以“巨野教案”
为借口,强占了胶澳,并强迫清政府于1893年3月6日签订了《胶澳租界条约》,将胶
澳之口南北两面租与德国, 为期99年。条约规定胶澳海面潮平周围100华里的范围内
中国领土上允许德国军队自由通过;德国在山东修筑铁路两条,沿线30里以内享有开
矿权和在山东省内开办各项事务的优先权。从此,胶澳沦为殖民地,山东了划入了德
国的势力范围。德国占领下的“胶澳租界地”从崂山湾东半岛,陆地连同附近岛屿面
积共551.73平方公里)。德国在胶澳租界地设总督府,总督由德皇领导下的海军部管
辖,必须由海军将佐充任。设青岛、李村两个区、区长由德国人充任,李村区长兼司
警察事务。青岛区又分为青岛、大鲍岛、小泥洼、孟家沟、小鲍岛、杨家村、台东镇、
扫帚滩、 会前寺等9个小区,李村区则分为各村庄,小区长及村庄长由中国人充任。
1899年,德皇宣布胶澳租界地新市区青岛。同年清政府在青岛设胶海关,海关税务司
由德国人担任,把持海关大权。德国占领胶澳期间,除制订了许多法规,从政治上对
胶澳地区人民进行统治外,首先致力于建造军事设施,重点抓了港口码头、铁路和城
市基础设施建设,并以自由港和免税区的形式,发展贸易进行经济掠夺,激起了中国
人民的英勇反抗。
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 1914年11月日本取代德国占领胶澳,开始了长达8年的
统治。日本占领后,在青岛设置直隶于天皇的日守备连司令部,并在青岛、李村设军
政署,除继续沿用德国制订的法律以外,又制定了数十种军令法令,进行空前的军事
殖民统治。在此期间,日本大量移民于胶澳,利用德占时期建成的港口、铁路和其他
设施大量设厂(以纺织工业为主),开办洋行,进行资本输出,全面掌握了胶澳地区
的经济命脉,进行残酷的经济掠夺。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中国人民为收回青岛进行
了斗争,迫使日本于1922年2月4日同中国政府签订了《解决山东悬案条约》。同年12
月10日收回胶澳。之后,开为商埠,设立胶澳督办公署,直属北洋政府。其区域与德
胶澳租界地相同。 1929年4月南京国民政府接管胶澳商埠, 同年7月设青岛特别市。
1930年改称青岛市。1931年和1935年,先后将即墨县的惜福镇、王戈庄等地和崂山地
区划入青岛市,市区有所扩大。
1938年1月日本再次侵占青岛, 设立了傀儡机构——“青岛市治安维持会”,辖
于华北“中华民署”。1939年6月,青岛的行政区扩大到胶县、即墨,称为大青岛 市,
分作青岛市区,胶县区、即墨区。这一时期,日本对青岛地区人民进行了更加残酷的
压迫和经济盘剥,把青岛变成为其侵华的前沿基地。
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9月,国民党政府在美国支持下接收青岛,仍为特别市。
国民党政府继而又同美国政府签订了《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条约》、《青岛海军基地秘
密协定》,将青岛变为美国在太平洋区域的重要港口和军事基地。1945年,国民党政
府恢复沦陷前的区域。 1946年又将全市划分为台东、台西、市南、市北4个市区和四
沧。李村、崂东、崂西、夏庄、浮山、阴岛、薛家岛等8个乡区。
1949年6月2日,青岛获得解放,从此结束了50余年的殖民地半殖民的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