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顿流通秩序,稳定和发展城乡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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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青岛市把整顿流通秩序作为治理整顿的一项突出任务来抓。重点对各种公
司继续进行清理整顿,清除流通领域的混乱现象;认真组织实施了重要农业生产资料
和彩电的专营,理顺流通渠道;加强了市场管理,逐步建立正常的交易秩序。在清理
整顿公司方面,对全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1661户公司,认真组织了自查
和重点抽查,撤、并、改186户,占公司总数的11.2%,占1986年下半年以来新办公司
总数的30%。 其中:撤销87户(含党政机关经办的公司61户);合并24户;改办其它
企业的75户。结合公司整顿和撤并,加强了对案件的查处工作,已查结万元以上的大
案23起,打击了转手倒卖、非法牟利等违法行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清
理整顿公司的决定》公布后,青岛市进行了认真贯彻落实,充实加强了各级清理整顿
公司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对尚未清理整顿完的各类公司抓紧制订撤、并、留方案,
集中力量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在专营工作方面,按照国务院关于对化肥、农药、农膜
和彩色电视机实行专营的决定,青岛市认真组织了实施。制订了专管供应办法和综合
零售价,批准农资专营单位225家,彩电专营单位150家,扭转了多头插手倒卖、市场
价格混乱状况,维护了消费者利益。在市场管理方面,制订了加强钢材市场管理的有
关规定,对城乡集贸市场实行了规范化管理,对繁华地段冷饮、小商品市场摊位进行
了公开招标觅主。加强了对市场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了各类违法经营和投机倒把、
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非法活动, 全市共取缔无照经营3.5万人次,查处各类违法违章
案件4284起,罚没金额入库289.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