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治理整顿中深化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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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青岛市认真贯彻治理整顿、深化改革的方针,抓紧进行治理整顿,完善和
发展各项改革。一是坚持改革与治理整顿密切结合。在治理整顿的环境下,基本未出
台新的改革项目,着重对已出台的改革政策、措施进行充实完善;强化治理整顿措施,
抓紧压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清理整顿公司、整顿市场秩序、控制物价等工作,努力
改善改革的环境。为了进一步健全对宏观调控机制,制订了加强投资、金融、财税管
理等措施,从而使改革与治理整顿得到相互促进。二是从有利于稳定大局出发,稳定
改革,稳定人心。在春夏之交发生政治风波,下半年出现生产滑坡、市场疲软等经济
困难面前,针对部分干部群众对改革产生了思想疑虑和波动,做了大量稳定工作,先
后多次召开全市性大会,重申企业承包制、厂长负责制、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制、外贸
承包制等改革政策不变,已下放的各种权力不收,已有的改革试点和探索继续坚持。
并组织各方面力量编辑了《青岛改革开放十年》一书,总结宣传了10年改革开放的巨
大成就和经验。各级党委、政府和基层单位按照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政府的部署,
也做了大量稳定改革的工作。通过上述一系列措施,推动了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工作
的发展。经济过热、流通秩序混乱、物价涨势过猛等现象都得到有效控制,改革继续
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