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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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青岛市两级监察机关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各项行政
监察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是集中力量查处一批违法违纪案件。全年共受理各种案件1213件,其中立案查
处189件,相当于1988年的2.4倍,结案率为86.2%;给予行政处分的92人,其中县级3
人,科级16人,科以下73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13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
634万元。 在贯彻“两高院”和监察部通告期间,市监察局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举
报)596件次,平均日受理9件次。全市属监察对象直接向监察机关交待问题的17人,
交代贪污受贿金额4.8万元,追回2.2万元。移送司法机关的8人,从宽处理5人,建议
主管部门作出政纪处理的4人。
二是围绕治理整顿、积极开展执法监察。一方面积极参加国贯彻招待治理整顿、
深化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先后参与了清理固定资产投资、
清理整顿公司、发展粮食生产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蚕茧收购等项检查。另一方面围绕
中共青岛市委、 市政府关于当前惩治腐败、切实办好7件实事的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
进行监督检查。 其中对7起政府机关领导干部及部分工作人员吃请受礼问题,进行了
认真处理。还会同有关部门,重点抓了市城建综合开发公司、振业商品房经营公司被
索要、 借、调住房问题的清理,追回房屋38套,追交房款36套,停止调换的9套,补
交差价的12套,共挽回经济损失512万元。
三是推进廉政建设的工作有了新的进展。在“两公开一监督”(公开办事制度,
公开办事结果,实行群众监督)制度建设方面,两级监察机关共协助40多个政府部门
和企事业单位制定了“两公开一监督”的制度建设;对20个单位进行了廉政检查;同
时协助党委、政府起草或参与制定了一些惩腐败、保廉洁的规定和措施。
四是举报和信访工作有了较大发展, 至8月底,两监察机关的举报中心(站)已
全部建立,共有专职信访举报工作人员38人。全年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3400多件次,
是1988年的3.1倍。监察机关查办的案件80%以上是通过举报、信访渠道提供的。
五是进一步加强了监察队伍的自身建设。 至年底, 两监察机关已配备监察干部
189人, 占编制数的89.6%。已有7个政府部门、市直单位成立了行政监察室。为了适
应全面开展监察工作的需要,两级监察机关采取岗位培训、送校、办班等形式,全年
培训干部360人次。
1989年度,即墨市和沧口区监察局被评为全省监察系统先进单位,市监察局一人
被评为全省监察系统先进个人;局机关继续被评为市政府文明单位,并被评为“打击
经济犯罪”先进单位;局机关党支部被评为先进党支部;1人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1
人被评为市级精神文明个人,三人记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