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纪办案工作有了新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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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青岛市执纪办案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各级纪委共立案检查各类党员
违纪案件713起,(包括上年遗留的25起,到年底已全部处结),已结案645起,结案
率为90.5%。有604名党员受到党纪处分。其中开除党籍153名,留党查看172名,撤销
党内职务17名,严重警告133名,警告129名。从查处的党员违纪事件特点看:一是新
立案的党员违纪案件成倍增加,1989年688起,比上年的290起增长1.37倍。二是经济
案件比数增加,共303起,占案件总数的42.5%(上年108起,占37.2%),其中贪污受
贿案件280起,占经济案件总数的92.4%。三是万元以上经济违纪案件增加,共56起,
占经济案件数的18.5%, 比上年9起增加5.2倍。四是党员领导干部违纪人数增加,县
级以上干部23名, 比上年增加15名;科级干部104名,比上年增加67名。五是集体违
纪和一个单位多起违纪的案件增加,1988年1起3人违 纪,1989年7起61人。六是多年
绝迹的嫖娼案件增加,1988年只发现1起,1989年检查了9起。七是违反计划生产案件
比的增加,共172起,占案件总数的24%,上年34起,只占11.7%。
在执纪办杂中,各级纪委都从实际出发,采取了一些有效的措施:
1、 加强了对案件查处工作的领导。市纪委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案件查处工
作, 召开了全市党内违纪案件检查工作会议,总结推广经验并先后4次组织力量,深
入基层,排查了解案件线索,检查指导和督促办案。特别在两院一部《通告》发布后,
各级纪委深入推进检查工作,促使102名党员在限期内投案自首。
2、 加强了对大案要案的自查、协查工作。1989年市纪委自办案件24起,直接掌
握和过问的重大案件48起,对一些大案要案都直接办理牵头查处;各县(市)区和市
直单位纪委,也都直接或协同有关部门查处了一批重点案件。
3、 加强了有关情况分析。市纪委先后对1982年至1988年在打击经济犯罪斗争中
涉及的703名党员违纪违法情况, 对1979年至1988年48名党员涉外违纪情况,对1988
年331起党员违纪案件情况,以及对1988年300名受处分党员执行纪律的情况,进行了
专题和综合的摸底分析。根据这些分析所揭示的特点和规律,提出了相应的工作对策,
从而加强了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4、加强了纪检信访工作。1989年,全市纪检系统共受理来信来访12647件次,属
纪检业务范围的8920件次,占信访总数的70%,其中市以上要结果、要情况的119件,
年内应结的117件, 已处理110件,结案率为94%。通过信访渠道,提供了大量违纪案
件线索。
5、 加强了与监督执法部门的配合协作。各级纪委与行政检查监察部门和执法部
门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市纪委还与检察院、监察局、打经办等单位互派了联络员,
较好地解决了党纪、政纪交叉案件的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