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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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7年,青岛市各级行政监察机关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
的要求,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上级纪委全委会精神,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
采取措施,强化行政监察,多项工作得到了上级肯定。在全国、全省治理商
业贿赂座谈会上作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经验介绍。在青岛人民广播电台开办的
“行风在线”栏目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肯定;提出的政府系统廉政
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进入市委市政府决策;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
和网上监察工作取得进展;有26件经验做法被上级转发,其中被《中国监察》、
《监察综合与分析》等重要资料刊物采编的3件。市监察局获青岛市人大代
表建议、政协提案承办先进单位称号。
执法监察
全市各级监察机关为确保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和措施的落实,会同有关
部门围绕加强宏观调控、奥帆赛筹备、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重大决策和部
署,采取多项举措,加强执法监察,在保证政令畅通方面发挥了作用。1
对经营性土地和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情况组织开展执法监察,先后对
全市50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情况进行了监督,对全市2006年
9月1日以来工业用地出让情况进行了检查,清理用地1829宗面积4435公顷;
对全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进行了专项清理。2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
规案件专项行动,立案303起,涉及土地面积380公顷,拆除建筑物895万平
方米,行政处罚决定没收建筑物1029万平方米,责令退还土地3513公顷,
罚款4599万元。3加强对奥帆赛筹办工作的监督,对32项场馆建设招投标、
奥帆工作机构内部资金管理使用、奥帆委(
青岛)招聘工作人员等进行了监督。4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
保障群众健康”行动专项检查,对查出问题的单位和企业依法予以处罚,追
究了相关人员责任。5参与重特大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查处事故5起,处
理相关责任人24名。6开展了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对证照不全
或手续不完备的72家矿山企业及勘查单位,依法予以处理。
防治腐败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清理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
批事项,改革审批方式,运用现代网络技术手段,推行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
系统建设。截至年底,将网上运行的260余项审批服务事项纳入行政审批电子
监察系统,监察机关通过系统对网上审批行为进行实时、动态、全程监控,拟
定了规范网上审批行为的电子监察办法、投诉处理办法以及绩效考核意见等
相关配套制度。
财政体制改革全市的一、二、三级预算单位全部实行了国库集中支付改
革;推进非税收入纳入收支两条线工作,建立了非税收入征管系统和征管体
系。
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市监察局派专人到现场监督市有形建筑市场建设工
程招标项目417项,造价14866亿元。
规范产权交易行为全年产权交易合同数40个,交易总额4865亿元。参
与了对产权交易工作的监督,其中实物交易监督1次,青岛港上市评审会程
序监督1次,研究稽查工作和现场监督3次。
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督促主管单位完善评审办法,加强对代理机构监管,
通过加强基础管理和监督检查,促进政府采购工作。全市实施政府采购预算
4247亿元,实际采购3745亿元,节约资金502亿元,节支率1182%。
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市监察局会同有关部门对中小学春、秋季收费情况进行检查,受理查处
教育乱收费问题举报20多件,涉及金额35万元;督促卫生部门推进社区基
本药品“零差率”工作,在七区137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基本药品零差价
制度,对社区基本药品招标采购和统一配送企业的遴选进行全程监督;查办
商业贿赂案件113起,涉案金额970余万元;开展打击哄抬农资价格、制售假
劣农资坑农害农等专项治理工作,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00余万元;撤销
合并评比达标表彰项目816个,可节约资金35928万元;对公路“三乱”和
超限、超载查访10余次,对30余起公路“三乱”举报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
加强行风评议,将城市执法、燃气、供热和电信服务等12个基层单位纳
入行风评议范围,改进抽样方式和社会调查方式,通过“青岛政务网”向社
会公布各单位履行职责和作风建设的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对群众意见建议
较多的单位,组织特邀监察员和民主评议代表进行巡视,现场检查整改情况,
加强督促检查。
在全市公安、卫生、质监等1300多个行政执法基层单位中开展作风集中
整治活动,解决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活动期间,
群众对行政执法基层单位和人员的投诉同比下降755%。继续开展申报评选
“省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和推选复核“市基层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单位”
活动。办好“行风在线”节目,督促职能部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整改;
播出216期,有148个部门和行业的负责人走进直播间与群众对话交流,接听
热线电话4500个,解决实际问题3771个,群众满意率838%。
开展效能监察
各级监察机关围绕优化发展环境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和对政府部门及
其工作人员的效能监察。完善值班责任制、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周投
诉分析制等工作制度,建立了与窗口单位座谈制度、投诉预警机制、快速处
理机制和全程督办等长效机制。继续发挥投诉电话、信件和网上投诉渠道的
作用,拓宽投诉渠道,利用走访、暗访、座谈、电话询访等形式开展行政效
能投诉工作。全年暗访窗口单位近100个,对发现的问题当场指出,并通报给
有关单位和部门,要求限期整改。市监察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奥运场馆建设、
海底隧道等重点工程项目的推进情况实施效能督查,帮助协调解决工作中遇
到的问题。在十二区市分别召开了享受青岛市直通车服务的大企业座谈会,
征求企业意见和建议,督促相关部门整改,延伸了效能监察的工作职能。
全市行政效能投诉机构全年接听投诉电话124万件(包括网上投诉和来
信376件),属于工作态度、工作推诿或敷衍塞责、行政不作为或行政效率低
下、违反规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不履行公开承诺、不履行公开告知义务、
假公济私故意纵容或者庇护不正当竞争、违法强行指定中介服务机构和其他
不满意行政行为等受理范围的1134件,经查属实的152件,有281人次受到处
理。其中,批评教育87人次,责令书面检查62人次,通报批评45人次,扣发
奖金46人次,取消评优资格21人次,诫勉9人次,辞退4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
调离岗位1人次,停岗培训3人次。严格责任追究,查处了某部门违规向社会
咨询机构有偿提供企业信息等问题;结合全市行政执法基层单位违规执法专
项举报查处活动,对市工商局两基层工商所利用年检搭车收费等问题进行了
查处。
严肃行政纪律,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案件查办工作,按照“二十四字”(事实清楚、
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要求,规范办案程
序,严格办案措施,查办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全年立查政纪案件63起,涉
及县处级以上干部6人、乡科级干部24人。对2006年度全市的案件质量情况进
行了检查,保证了处分决定的落实。
(魏延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