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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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劳教管理
2006年,全市的监狱、劳教所开展了“春季反脱逃教育”、“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防脱逃、
防重大自然灾害、防病防疫预案演练”、“监管安全年”和“岗位大练兵”等“平安狱所”创建活动。
深化狱务公开,加强执法档案建设,改善公正文明执法环境和教育改造工作条件,使80%的狱、所基
层单位达到了规范化标准。加强教育改造安置帮教一体化工程,全面开展服刑在教人员的知识技能培
训、学历素质教育和行为心理矫治,增强其重新做人的信心和谋生技能。监狱劳教所在办理减刑、假
释、保外就医,批准所外就医、减期和准、放假等执法事项中,全部按照规定条件和审批程序办理,
重要案犯均表现稳定。全年实现了无脱逃、无发案、无重大监管安全事故。
基层司法行政
人民调解全市有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1.09万个,人民调解员3.45万人。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健全
了区市、镇街、村居等三级调解排查网络体系和区市、镇街、管区、社区、楼院五级调处工作网络体
系。将“四位一体”调解中心的工作机制、组织体系和职能作用延伸到基层第一线。全市各级调解组
织先后在元旦春节期间、全国“两会”期间、6月中旬和国庆期间,开展了4次全市性矛盾纠纷集中排
查调处活动。各级调解组织自下而上地进行滚动式、拉网式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隐患。重点平
息和化解了一批拖欠职工工资、土地纠纷和建筑拆迁、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秩序等涉及群体性事件的重
大矛盾纠纷。全年调处各类纠纷1.41万件次,调处率98%;防止“民转刑”案件60起401人次;防止民
间纠纷引起自杀7起8人;制止械斗28起455人;化解群体性上访168起3480人次。
司法所建设全市172个镇、街道办事处全部设立了司法所,配备司法所所长149人;司法所办公面
积1.2万平方米,拥有办公电话184部,微机172台,有专用汽车、摩托车166辆,72%的司法所达到了省
级规范化所标准。共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1754起,调处民间纠纷3290件、调解成功率98%,防
止群体性上访185件,制止群体性械斗32件,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418次;宣讲法律1379场,受教育群
众41万余人。司法所为基层政府提供法律意见514条,被基层政府采纳372条,参与“严打”整治及专
项治理活动2570次。
安置帮教规范区市司法局与公安、法院、监狱、劳教所以及基层帮教安置组织的工作衔接,解决
刑释解教人员无家可归、无生活来源、无处申报户口、家庭社会矛盾尖锐等问题。搭建市司法局、狱
所、区市司法局和司法所等四级工作网络,实现帮教安置一体化工程的动态化控制和管理。建立异地
信息交流、托管帮教和脱管、失控人员查找制度,建立刑释解教和服刑在教人员电子档案。市北区、
平度市等7个区市的企业在狱内举办“人才推介招聘大会”,18名服刑人员当场与企业签订就业意向
书。举办各类培训班16期,培训1610人次,其中437人获劳动部门颁发的职业技术资质认证证书。全年
新建各类安置基地24个,接收刑释解教人员1000余人,安置率96%以上,帮教率99%以上。中央政法委
对青岛市的教育改造安置帮教一体化工程进行了调研。
社区矫正全市形成主管负责、部门协调、上下一致、全社会参与的社区矫正工作网络组织体系。
市司法局联合公安、法院、检察院共同制定出台《青岛市社区矫正补充规定》,健全完善了司法各部
门在职能、机构、制度等方面的衔接。各区市运用技术平台,在区市、街道办事处(镇)建立社区矫正
工作数据库,实行矫正对象电子档案制度,将个人相关情况全部输入微机,提高了动态化管理的水平。
全市172个镇、街道办事处全部开展了社区矫正工作,共创建思想教育、公益劳动、技能培训、安置
就业基地128个,已接收社区矫正对象4000余人,有30%的矫正对象解除矫正,无一人重新违法犯罪。
法律服务
律师管理全市有律师事务所118家、执业律师1657人,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3469家、同比(下同)
增长15.2%,代理各类案件2.36万件、增长7.5%,业务收费1.52亿元、增长15%。健全完善司法行政管
理、律师协会行业管理、律师事务所自律管理“三结合”的管理体系,突出律师事务所自律管理。市
司法局开展了律师执业专项检查活动,组建12个区市级政府法律顾问团为政府部门提供法律服务,组
织律师参与重要经济活动和为建设“法治奥运”提供服务,全年律师代理超过亿元标的额的大建设项
目法律事务40件。全市有24名律师分别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织了11名优秀律师参与市人
大常委会领导接访日,专门处理涉法信访案件。德衡律师事务所应市人大法制工作室邀请,指派律师
参加了《青岛市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地方立法和《青岛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专家论证活
动。
公证管理全市有15个公证处,公证人员203人,共办理公证事项10.11万件,涉及标的额320亿元。
市司法局在全市推动公证工作改革,终止即墨市公证处合作制试点,转为事业体制,完成即墨等5个
市公证处的冠名工作。在公证员中开展了岗位培训活动,提高公证执业技能和水平,157名公证员和
公证员助理参加了司法部组织的全国公证岗位培训统一闭卷考试。公证工作先后为青岛造船厂扩建、
青岛大剧院、胶州湾跨海大桥主桥、滨海公路环境绿化等重点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等进行现场监督,
保证了招标投标活动的公正、公平、公开。年内,市司法局从执业公证员中每人抽查5个案卷进行检
查,共检查600卷,公证质量合格率96%以上;市司法局被评为全省质量管理先进集体。
基层法律服务市司法局召开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标准化工作会议。各区市按照管理规范、诚信制度
和社区服务等要求,建立健全了基层法律服务的各项制度和措施。开展了“法律服务超市”、“灵通
服务热线”、“送法上门,维权到家”等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活动,为农村和社区提供方便快捷的法
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全市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共担任基层法律顾问1575家,代理诉讼14692件,非诉讼案
件8016件,调解纠纷7421起,解答咨询3.96万人次,法律援助1988件,挽回经济损失3亿多元。
司法鉴定加强司法鉴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开展了司法鉴定执法大检查和司法鉴定机构规
范建设年活动。司法鉴定办理案件1789件,业务收费618万元。
法律援助市司法局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市、
区两级政府共拨付专项经费187万元,办案补贴平均每件次600元,调动了法律服务人员参与法律援助
的积极性。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和为农民工、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
军人军属维权等专项服务活动。为建筑工地、驻青部队、敬老院、学校、企业等单位送法上门,现场
讲解法律援助知识,解答法律咨询,帮助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全年办理援助案件2883件,接待来访
1.05万人次。
“12348”专线市司法局召开了全市推广即墨市建立“12348”矛盾纠纷调解服务中心现场会,探
索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新机制,年底,各区市全部建立起矛盾纠纷联动调处中心,通过“12348”
专线与街道办事处、 镇联动调处组织进行电话联网, 分流、 联动调处矛盾纠纷和纠纷隐患。 全年
“12348”专线接听咨询电话2.5万个。
普法与依法治理
青岛市“五五”普法规划全面启动。市司法局下发《关于在全市开展“一学三讲”主题教育深入
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六进”活动的安排意见》,全市普法通过进单位、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
企业、进学校等途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主题宣传教育。组
织开展“十二·四”宪法宣传日、迎奥运法律法规集中宣传和创建“平安青岛”法律法规宣传月等活
动。全市有法制学校150所,普法讲师团到基层举办普法讲座3000余场次,发放宣传材料10万多份。全
市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40%以上达到各级标准。落实普
法依法治理属地管理,探索建立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属地管理机制和考评机制。在第六次全国法制宣
传教育工作会议上,青岛市被评为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城市,市普法办被评为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先
进办公室,另有4个集体、3个个人受到国家级表彰。
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通过举办研讨班、培训班、演讲会等形式,坚持
边学边整、边整边改,查摆和解决执法、执业活动中的突出问题,端正了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
作者的执法意识和执业理念。市司法局党委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的意见》等10
个规范性文件,对推进全系统党的先进性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市司法局完成了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
青岛考区的组织工作。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有5个单位和6个个人获国家级表彰,其中市司法局被司法部
评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有107个单位和164名个人获省级表彰。
(孟广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