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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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6年,全市两级法院共办结各类案件99067件,其中市中级法院办结各类案件8764件。市中级法
院先后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民商事审判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法院文
化建设先进单位”、“全国法院调研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实施的刑事被害人救济制度先后被《人
民日报》、《人民法院报》、《民主与法制》、《法制日报》、《南方周未》及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
多家新闻媒体报道。
刑事审判
全年全市法院审结刑事案件6290件。依法严惩暴力犯罪,审结爆炸、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危害
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犯罪案件1106件。依法惩处经济犯罪,审结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破坏金融
管理秩序等犯罪案件166件。开展惩治商业贿赂犯罪专项整治活动,审结商业贿赂案件5件,就商业贿
赂犯罪的规制与预防、惩治商业贿赂犯罪的司法对策等问题进行了研讨。加强对职务犯罪的打击,审
结贪污贿赂、渎职等犯罪案件114件。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社区矫正工作,加强对非监禁刑和假
释罪犯的跟踪监管,开展了送法进社区、进学校、进工厂等系列活动,举办普法宣传活动260余场次。
贯彻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配合省高院开展死刑二审案件开庭工作。
民商事审判
全年全市法院审结民事案件37144件、商事案件24763件,一审民商事案件调撤率66%。妥善审理劳
动争议案件,市南区法院设立了独立建制的劳动人事争议审判庭,开展了专业化审判。为解决《道路
交通安全法》实施后出现的新问题,在交警部门设立巡回审判点,保证了交通事故案件的及时审理和
执行。在审理群体性诉讼案件中,注重拓宽调解路子,协调解决矛盾纠纷,防止矛盾激化。在“南洋
学校”群体性诉讼案中,涉及942名学生家长的919起债务纠纷最终通过调解全部解决,为学生家长追
回学杂费近2亿元。妥善审理企业破产、改制案件,审结破产案件66件,涉案标的额19亿元,涉及破
产企业职工9000余人,青岛成为全省唯一没有发生因破产而引起涉诉信访和职工群体上访事件的城市。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市中级法院审理了“阿迪达斯”、“耐克”等国际知名品牌商标侵权案,其中,
审结的美国“星巴克”侵权案,被外国媒体作为中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典型案例进行了报道;在琅
琊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某茶厂商标侵权纠纷案中,市中级法院判决“琅琊台”文字加图形商标为驰
名商标,是该院第三例通过司法途径认定的驰名商标。审结涉外案件和涉港、澳、台案件109件,制
定了《关于发挥司法职能作用进一步改善和优化投资环境的实施意见》。年内,城阳区法院被最高法
院授权管辖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这是全国第二家被特别授予涉外审判权的基层法院,方便了外国人
在青岛的诉讼。
行政审判
全市两级法院审结劳动保障、工商、税务、土地征收征用、城市建设拆迁、环境保护等各类行政
案件1078件。加强非诉行政案件执行工作,对劳动保障部门做出的征收1.3亿元社会保障金的决定依法
强制执行,维护了职工的利益。开展行政诉讼和解工作,和解撤诉率37%,增进了行政机关与行政相
对人的和谐。对于行政审判工作中反映出的行政执法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10余条。
执行工作
全年全市两级法院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执行案件28910件、标的额52.6亿元。全市两级法
院与有关部门建立了执行联动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市委政法委主持召开了全市解决法院执行难工作
会议,把工商、房产、银行等33个部门协助法院执行情况纳入了综合治理考核的范围。对拒不履行法
定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了限制或禁止其融资、置产等经营行为,限制其高消费、出境等活动。建立
了执行威慑机制,借助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被执行人名单,对近2000名逃避执行、拒绝执行的被
执行人通告执行,对长期逃避债务、公然对抗法律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7月,市
中级法院及5个基层法院成为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首批试点单位。
审判监督
全市两级法院在审判监督工作中解决了当事人和社会各界反应较集中的案件审理拖延问题。采取
整合资源、科学搭配办案组、固定合议庭、规范案件研究制度、建立每月通报讲评制度等措施,调动
每个法官的积极性,提高了办案效率。全市两级法院审结各类审判监督案件882件。加强涉诉信访工
作,办理听证复查申诉信访案件1391件,及时化解群体性上访事件。建立了法院信访机构与审判庭、
上下级法院联合接访的工作机制。
制度建设与工作机制完善
全市两级法院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制定了庭长、审判长、助理法官考核办法,设立了法官和其他
工作人员的司法档案;加强合议庭职能,明确合议庭成员职责,防止合议制流于形式;成立了案件质
量评查工作领导小组,对改判、发回重审案件、庭审情况等进行评查、通报;规范上诉卷宗移送工作,
对超期移送的30起案件进行了通报批评。发挥审判委员会宏观指导作用,加强审判工作指导机制,统
一相关案件的法律适用,防止同案不同判。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各业务庭、各区市法院参
加的联席会议,通报审判工作情况,加强法律适用指导。完善少年审判机制,开庭前对未成年被告人
进行人格调查,为定罪量刑提供参考;庭审时采用圆桌审判方式,制造宽松的庭审环境;宣判后利用
阳光学校、社区帮教基地,引导未成年罪犯改过自新。市南区法院被授予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称号;市中级法院完成“少年审判制度的改革”全国法院重点调研课题,被确定为全国首批17个独立
建制少年审判庭的试点单位之一。创新调解工作机制,开展委托调解工作。在市总工会、市妇联、市
司法局的支持下,市中级法院开展了委托工会调解劳动争议案件、委托妇联调解婚姻家庭案件、委托
人民调解组织调解传统民事案件的工作, 通过委托调解的方式调处案件700余件, 《人民日报》、
《人民法院报》、《法制日报》、《工人日报》等多家新闻媒体对此进行了宣传报道。加强便民诉讼,
在全市设立了110个“社区巡回审判点”,开展“法官进社区”活动,建立了“开庭在社区、调解在
社区、矫正在社区、普法在社区、综治在社区”的新机制。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救助,依法为困难群众
缓、减、免诉讼费500余万元;开展了对生活困难的刑事案件受害人的救济工作,对70余名刑事案件
受害人的家庭发放救济金60余万元;建立农民工讨薪案件绿色通道,坚持快立、快审、快判,开展农
民工讨薪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全市法院新聘任人民陪审员25人,人民陪审员参
与了5000余起案件的审理,1人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陪审员。
队伍建设
全市两级法院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社会
主义荣辱观学习教育等活动,加强了法官的道德修养。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设立了“院长论坛”
由院党组成员轮流授课;制订了《关于法院内部不准干涉、过问案件的规定》,禁止班子成员超越职
权过问案件。开展岗位培训,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46期,培训2400余人次;开展评选“办案能手”、
“调解能手”、“执行能手”活动,调动审判一线法官的工作积极性;开展争创廉洁勤政先进单位和
个人的活动,举办了全国模范法官宋鱼水先进事迹报告会,开设了法官论坛。加强对违纪行为的查处,
3人因违反党纪政纪受到处理。
(孙新形)
青岛海事法院
海事审判2006年,共受理各类海事、海商案件2013件,同比(下同)上升23.88%,标的额13.65亿元;
共审、执结各类案件2039件,增长26.88%,结案标的额11.22亿元,其中涉外、涉港案件306件。全年共
审结海事、海商等案件1739件。收、结案数量继续居全国海事法院系统前列。
执行工作完善执行工作方式、方法和措施,严格控制终结、中止案件数量,加强对中止案件的统
一管理,以重大疑难案件、矛盾容易激化及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案件、涉外案件和上级交办督办的
案件为重点,提高执行工作质量和透明度,解决“执行难”问题。全年共执结案件274件,执行标的
额2.4亿元,执结率119.13%。
审判管理通过开展审判、执行案件质量评查,对裁判文书的制作、装订等工作的评比及对评查情
况定期通报,及时查摆存在的问题,找出容易发生问题的原因和对策,促进审判、执行案件质量的不
断提高。继续加强审判委员会监督管理职能,严格实行审判委员会定期对二审发回重审、改判案件的
分析评查工作,从审判思路、法律适用等方面改进审判作风、提高审判质量。
派出法庭发挥派出法庭便民、利民的优势,与法庭驻地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强沟通与协作,
拓展审判领域,发挥调解结案方式的作用,做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提高了审判质量和效率。5个
法庭全年共审结一审案件1087件,占全院总数的53.31%,涉案标的额5.15亿元。
宣传调研工作针对海事审判、执行工作中的热点、亮点问题展开重点宣传报道。多篇报道在《法
制日报》、《人民法院报》、“人民法院网”等中央级报刊媒体上刊登,扩大了该院及海事审判的影
响。全年公开发表论文、案例评析50余篇,组织了青岛海事法院第九届海商法学术研讨会。调研成果
获全国二等奖1篇、优秀奖1篇,全省二等奖1篇、三等奖1篇、优秀奖3篇。
队伍建设通过开展“规范司法行为年”活动,突出抓好司法规范化建设,探索建立健全规范司法
行为、促进司法公正的机制。完善岗位责任目标考核奖惩办法,使责任目标细化到月、考核落实到人。
通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了廉洁勤政、离任审计、干部监督、廉政责任制等多项制度,从
源头上预防和杜绝了腐败问题的发生,连续10年未发生违法违纪案件。
(田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