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立法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d2&A=20&rec=108&run=13

工作概况
2006年,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青岛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青岛市人民代表
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条例》、《青岛市森林防火条例》,修改了《青岛市禁止制作和限制
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修订了《青岛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完成了20件立法调研项目的
前期调研工作。完成了法规草案的调研、修改以及法制委员会、常委会审议法规案的服务工作。
地方立法评估和“立法回头看”活动重点对青岛市所有现行有效的82件法规进行了调研评估,通
过部门自查、专家评审和社会评估等方式检查法规的实施效果,查找法规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修
改完善法规的意见建议,为下一步修改、废止一些法规提供可靠依据。对2005年1月1日起施行的《青
岛市专利保护规定》进行“立法回头看”活动。
清理地方性法规组织人员对地方性法规中与《监督法》有关的内容进行了对照,对与《监督法》
规定和精神不一致的内容,提出了清理意见和建议。
加强立法工作规范起草了《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编制办法》、《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关
于进一步做好地方性法规草案起草工作的意见》、《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听证暂行规定》、《青岛市人
大常委会关于法律法规征求意见工作规则》等4项立法工作制度。
探索立法服务工作新形式研究落实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长聚关于在立法文件起草中进行“立法
指引”的批示。借鉴外地立法工作的做法,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就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森林防火
条例草案》,编写了草案注释稿,对草案每一条内容的立法依据、事实、理由等进行诠释和说明。在
制定《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青岛市禁止制作和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
的决定》的立法服务工作中,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针对法规的执行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等方面的
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专门整理成审议意见,转市政府研究办理。
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工作完成了上年度市政府报送的10件政府规章及备案文件的整理归档,对《青
岛市养犬管理办法》和《青岛市生态公益林建设和保护办法》等规章进行了审查,提出了审查意见。
法律法规征求意见工作做好全国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草案) 》、
《山东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等14部法律、法规征求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合同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草案)》、《山东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修订草案)》、
《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草案)》等4部法律、法规专门来青岛市调研的有关工作。先后向有关部门、中
介组织、大专院校发函80余份,整理意见100多条,起草了1万多字的修改意见和建议的报告。在全国
人大法律委员会来青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意见活动中,组织召开了20多个单位
参加的座谈会,介绍了青岛市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况。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
的征求意见工作中,专门赴有关区市组织调研,提出了青岛市对法律草案的意见和建议。
纪念开展地方立法20周年活动
组织开展了纪念青岛市开展地方立法20周年纪念活动。与青岛电视台联合编写、制作、播出了电
视专题片《为了体现人民的共同意愿——青岛20年立法回眸》;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人大法制
委员会、青岛日报社的名义在《青岛日报》举办了纪念开展地方立法20周年现行地方性法规知识竞赛;
召开了由市党政机关、企业联系点和中央、省驻青单位参加的纪念青岛市开展地方立法20周年座谈会;
举办了纪念地方立法20周年理论研讨会;采取撰写并发表纪念文章、出版纪念文集等形式开展了纪念
宣传活动。
地方立法理论研究
完成了市社科联组织的“青岛市第三届社会科学普及周活动”赋予立法研究会的工作任务,推荐
和组织上报了3件“双百调研”课题研究项目。组织召开了企业联系点工作座谈会,向各企业联系点
授予了地方立法联系点牌匾。与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组成课题组完成了“青岛市提高地方立法民主
化对策研究”课题研究并通过专家结项评审,经青岛市双百调研工程领导小组研究批准结项,以《青
岛市“双百调研工程”研究报告与决策建议》2006年第7期报市领导及有关部门决策参考。做好地方
立法研究会、企业联系点和中国海洋大学法学研究生实践点工作;组织部分理事撰写了理论研究文章,
编发《青岛立法工作》3期。
地方性法规修订
(详见第382页)
(陈秀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