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烈士褒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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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青岛市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追认为革命烈士的有:被中共中央宣传部
和公安部授予“见义勇为与犯罪分子作斗争先进分子”荣誉称号的莱西县水集镇水集
一村徐建生;被盗窃分子报复杀害的即墨县大信村乡大信村治安主任王福业;1948年
被敌杀害的原青岛港码头工人、地下工作者王明斋。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青岛市
革命烈士纪念馆,即墨县姚庆祥烈士祠列为省级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交将姚
庆祥烈士祠定名为“姚庆祥烈士纪念馆”。在烈士陵园建设中,各级财政部门和人民
群众给予了极大的支持。山东省财政厅增拨45万元修建费,对崂山、即墨、胶州、莱
西等县(市)的烈士陵园和青岛市烈士纪念馆的维修给予补助,崂山县发动全县群众
募捐160多万元, 改建烈士陵园。即墨县烈士纪念馆土建工程基本完成,并装修了纪
念大厅和烈士事迹陈列室。1987年至1988年,青岛市革命烈士纪念馆对馆内烈士事迹
陈列内容进行了全面更新, 共更换展墙1000多平方米,展出照片510张,收集烈士遗
物实物230件,整理文字资料、烈士传记6万多字。清明节期间,全市积极组织开展悼
念革命烈士活动。致烈士陵园缅怀先烈、接受的群众达40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