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工作取得新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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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东区是青岛市工业较密集的地区,驻区工业单位267个,有污染的180个,工业
占地4平方公里。随着生产的发展,工业污染尤为突出。1985年9月,中央领导来青视
察时指出台东区的十大公害, 即:二氧化硫、降尘、颗粒物、苯并(a)麓、酸雨、
铅尘、石棉尘、电镀废水、印染水和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求认真进行治理,
根据中央、省、市的要求,全区立即行动,采取各种措施,加快环境治理步伐。截止
1988年底,全区共撤销企业电镀项目15个、热处理24个、有色、黑色金属治炼16个;
整治烟尘大户72个、噪声重点单位40个。使全区的环境状况有了明显好转,特别是大
气污染治理成效明显。二氧化硫由1982年0.338毫克/米降到1988年的0.334毫克/米,
氮氧化物由0.66毫克/米降到0.06毫克/米, 降尘由48.8吨/公里月降到27.31吨/公里
月,颗粒物由0.827毫克/米降到0.270毫克/米。1988年全区各种燃烧设备的治理合格
率达到了:“基本无黑烟区”的标准,锅炉、窑炉、茶炉、经营性大灶、小灶的合格
率分别达到98.5%、91.6%、97.5%、92%和96.7%;延安路管区周围1平方公里内,实现
了固定噪声源达标小区。并对全区150个排污单位依法征收排污费247万元,达到了用
行政和经济手段强化环境治理的目的。为强化环境治理,台东区还制定了《挖制煤烟
型大气污染强化管理措施》,建立了上岗检查制度,设立了高空了望哨,定期组织人
民代表、政协委员视察环境保护工作,并根据“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实行目标管
理。通过强化监督检查,增强了企业领导的环境保护意识,有力地促进了排污单位加
快治理污染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