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中学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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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中学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是从1984年底开始的,大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 1985年5月,市教育局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确定办学条件好,领导
班子团结协调的青岛二中、 十三中、十九中、三十二中、青岛师范等5所学校为实行
校长负责制的试点学校,制定了《关于在部分学校试行校长负责制的几点意见》,积
极稳妥地进行了中学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探索。
第二阶段:1987年,按照中共十三大的精神,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市教育
局提出了进一步深化校长负责制试点工作,确定青岛一中、二中、九中、十七中、三
十二中等5所学校为深化校长负责制的试点单位。1988年4月,为适应学校内部管理体
制改革的需要, 市教育局制定了《关于在五所学校深化校长负责制的试行意见》 。
1988年9月,市教育局将深化校长负责制的试点工作,在原有5所学校的基础上,又扩
大到11所学校,增加了青岛四中、四十四中、第四职业中专、五十三中、哑校、青岛
师范。并依据党和政府关于教育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有关规定,对每个
校长的任期责任目标进行审查和研究,签订了校长任期目标责任书。
第三阶段:1988年10月,市教育局会同市政府文教卫生办公室和市财政、税务等
部门,组织部分中小学校长,前往北京学习考察了北京市中小学深化学校内部改革的
经验,并根据青岛市中小学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关于深化中小学内部改革试点意见》,
确定了办学条件各不相同的青岛17中、19中、28中、47中、青岛第二职业中专、即墨
2中、台东六路小学、德县路小学、丹东路小学等9所中小学,作为首批深化内部改革
的试点学校。试点工作的主要内容是:(1) 推行校长负责制。按照党政职能分开的原
则,改革学校现行的领导体制,实行校长负责制。(2) 实行教职工全员聘任制。实行
校长负责制后,校长可以直接聘任学校各类人员,也可以先聘任中层干部,再由中层
干部聘任教职工。聘任教职工的原则是:条件公开、机会均等;因事设岗、择优选能;
双向选择、合理组织。(3)实行工资总额包干和校内结构工资制。
青岛市中学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在经历了三个阶段的发展以后,到1988
年底已有15所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 占局属中学的25.4%,其中多数学校试行了校长
任期目标责任制。青岛五中、十七中、十九中、三十二中四所学校,实行了校长、副
校长聘任制,即校长由市教育局聘任;副校长由校长提名、市局考察同意后校长聘任。
实行校长负责制已初见成效。主要表现在:
(1) 学校党组织的工作重心发生了变化,逐步转变了工作职能。一是学校党组织
的工作任务,由过去对学校行政工作直接领导转为思想政治领导,由过去对教学行政
工作直接领导转为保证监督;二是学校党组织的工作内容从过去繁杂的行政事务中解
脱出来,集中精力抓好党的建设,加强了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健全了党员教育制度、
民主生活制度和“三会一课”制度;三是学校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积极支持校长在职权
范围内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有力地保证了党和国家的方针
政策在学校贯彻执行。
(2) 确立了校长对学校工作负起全面责任,强化了教育、教学和行政工作的统一
领导,提高了行政管理效能,减少了大事小事集体讨论,互相推诿、互相扯皮,议而
不决,决而不议的现象,保证了学校政令统一,步调一致。
(3) 进一步健全了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各项民主管理制度,更好地发挥了教职
工参加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增强了校长的民主意识和教职工的主人翁精
神。学校教代会和工会既要大力支持校长行使指挥决策权,保证政令畅通,又要积极
组织教职工参加学校民主管理、参政议政,积极引导教职工为提高教育质量多作贡献,
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出现了勃勃生机。
(4) 学校管理开始走上目标管理的轨道。实行校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可以激励校
长的奋进精神,从学校的实际出发,确定教育教学改革的重点,有效地促进学校的办
学特色。有利于充分调动全体管理人员的办学积极性,落实责任,实行分级负责制,
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努力培养四有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