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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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继续贯彻 《城乡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和
《私营企业管理暂行条例》,在加强监督管理的同时,热情扶持和正确引导,促使个
体、私营经济走上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轨道。一是个体经营的户数较往年有较大
幅度的增长。 1988年,全市共核准登记个体工商户5630户、11452人,使个体户总数
达到107338户,从业人员168224人,分别比1987年增长18.9%和18.5%。二是个体工商
户拥有的自有资金明显增长,已达20185万元,比1987年增加7679万元,增长61.4%。
三是年营业额和商品零售额大幅度增长,达到164963万元,其中商品零售额113643万
元(占社会商品零售额的17%),分别比1987年增长67.49%和66.8%。四是交通运输业成
倍增加, 已达10880户,比1987年的4284户增长了1.54倍。五是私营企业登记工作开
始走上轨道。 1988年,全市已正式登记注册的私营企业53户,雇工人数890人,注册
资金936万元。 为了引导个体经营者遵纪守法、文明经商,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
门加强了对个体工商户的政治思想教育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教育,认真指导各级个体劳
动协会积极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工作,还在个体工商户中广泛开
展普法教育,受教育业户达85684户。1988年,全市共评选市级先进个体劳动者9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