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肃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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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全面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活动,维护正常的市
场。据统计,全年共查处各种投机违法违章案件21034起,其中违法违章案件20433起,
投机倒把案件601起。在查处的案件中,非法获利千元以上大案的255起,比1987年增
长67.76%; 万元以上的案件51起, 增长76.86%;全年罚没入库款218.25万元。增长
71.38%;为单位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25.07万元,有11起案件因构成犯罪移交检查机关
处理。 查获的主要物品包括钢材1560.87吨,汽车两辆,汽油224.30吨,柴油53吨,
电视机1390台,冰箱30台,电子计算器4399,黄金268.29克,银元401枚,白银96克,
化工原料126吨。1988年青岛市的投机违法违章案件呈以下特点:一是大案要案增加。
从大案要案主体看,国营、集体、机关、部队等单位发案178起,占大案总数的69.8%;
一些单位和个人利用国家赋予的物资分配权和经营权,倒卖国家计划指标和紧俏物资,
为投机倒把提供货源,从中牟利。二是倒卖生产资料、生活资料的案件仍占较大比重。
在查处的255起大案中,倒卖生产资料案件92起,占大案总数36.08%,生产资料120起,
占大案总数47.06%。三是倒卖票证的案件在一些地区较为突出。全年共查获此类大案
14起,占大案总数的5.5%;共查获粮票148620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