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青岛市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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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保险工作概况
1988年青岛市保险事业蓬勃发展。 全年国内外保险业务总收入17323万元(含返
还性业务储金3295万元) ,比上年增加4071万元,增长30.7%,完成总公司下达年计
划的113.4%, 超额完成当年经理任期目标。其中,国内业务收入11472万元,比上年
增加3502万元,增长43.9%;涉外业务保费收入1572万美元,比上年增加152.9万美元,
增长10.7%。 全年国内外保险业务总赔付金额4919万元,经上年增加1464万元,较好
地发挥了保险的经济补偿作用。 1988年市保险公司承保总值428亿元,仅国内保险业
务就为国家创税利2716万元。
1.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强,服务网络进一步扩大。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市保险公司
反原来的17个部门缩减为13个处室。各基层单位也都进一步完善了经营机制,特别是
加强了经济开发区支公司的力量。 年末全市保险系统干部职工人数已达892人。市保
险公司通过“多渠道,广代办”,发展保险业务。到年底,已在城乡建立保险专职代
所96个, 比上年增加40个;聘请保险专职代办员209人,比上年增加73人;兼职代办
点也逐步增多。保险服务网络的进一步扩大,为城乡人民投保提供了。
2.继续开展创建保险先进乡镇活动,促进农村保险事业发展。为了大力发展农村
保险业务,逐步建立起农村经济补偿制度,市保险公司与各县政府密切配合,继续在
农村开展了“创建保险先进乡镇”活动,年底已建成20个保险先进乡镇,比上年增加
8个。
3.运用保险资金,支持青岛经济建设。市保险公司在服从国家信贷宏观控制的前
提下,贯彻“安全、分散、小额、短期、效益”的方针,当年对93个企业进行投资和
贷款128笔, 计人民币5012万元。资金的主要投向是保险工作开展好的乡镇企业和外
向型企业。
4.加强信息和宣传工作,扩大保险的社会影响。1988年青岛市保险系统与各方面
的信息渠道进一步畅通,信息工作明显加强,被青岛市政府办公厅评为政府系统信息
工作先进单位。1988年保险总公司《保险信息》刊用青岛市保险公司发去的信息31条,
在全国省、市保险分公司中名列前第五,居全国计划单列市保险分公司之首。保险宣
传工作进一步加强, 全年有433份稿件被中央、省、市和县级新闻单位采用。市保险
公司还继续开展了广告宣传,在闹市区新设立了两个小型电子屏幕广告牌。市保险公
司还与市公安局联合制作了一部与保险有关的侦探题材电视剧《敲诈》。信息和宣传
工作的加强,为领导决策提供了服务,扩大了保险的社会影响。
5. 推进微机的开发和应用。1988年市保险公司在市内5个办事处和国外业务部全
部配置微机的基础上,对财产保险的出单和统计报表使用了微机处理,并试运行了人
事统计报表,对长期人身保险业务的开发进行了论证。
积极推进保险改革
1988年市保险公司从领导体制、核算机制、经营机制、奖励机制等方面进一步深
化了改革。
1.实行经理负责制,改革干部任用制度。1988年市保险公司实行了经理负责制,
并在崂山县支公司、台东区办事处进行了经理、主任负责制试点。实行经理负责制的
单位和市区内5个办事处, 对行政干部实行了聘任制,对一般干部和职工实行了劳动
组合,为了适应新体制人事管理的需要,市保险公司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制定了《干
部管理暂行办法》,加强了干部管理。
2.改革核算机制,对基层单位实行单独核算。1988年市保险系统进一步划小了核
算单位,基层单位实行了“单独核算”管理办法,在以市公司为基本核算单位,实行
独立核算的前提下,市公司对各支公司、办事处实行核算、统负盈亏,按市公司核定
的留利比例各计留成,各单位所提留成自行支配,市公司不调不补。这样,责、权、
利相结合,进一步调动了各单位发展业务的积极性。
3.改革激励机制,完善奖金发放办法。一是基本奖由市公司统一发放,改为各单
位利用各自提取的奖励基金自行制定办法发放;二是推行贡献奖,经营国内业务的支
公司、 办事处,当年实现利润比上年增长10%以上不足20%的和20%以上的,分别扣发
一个月和一个半月基本工资额的贡献奖;三是推行创汇奖,市公司将总公司发给的创
汇奖拨给国外业务部一部分,由国外业务部发放;四是设立了人身保险业务单项奖,
规定人险业务收入超过产险业务收入或达到500万、 400万、300万元以上者,市公司
分别发给这些单位人均50、40、30元的单项奖金。
4.改革费用管理办法,实行费用包干。经市有关部门批准,市保险公司按保险总
公司核定的费用率实行大包干,同时,市公司对所属各支公司、办事处实行费用包干,
由市公司给各单位下达指标,各单位包干使用,超支不补,节余归己。
大力拓展保险业务,业务收入大幅度增长
1988年青岛市保险业务向前推进一大步。主要表现在:
1.国内财产保险业务巩固发展。一是各单位对即将到期业务事先登记造册,认真
抓好续保工作,巩固了原有业务;二是不少单位在续保时按照投保企业固定资产帐面
原值加成20%承保, 增加了业务收入;三是大力开辟新险源,发展了业务。全年财产
保险业务收入7393.3万元(含产险储金),比上年增加1399万元,增长23.3%。
企业财产保险。 全年承保企业5038户;承保企业财产总会172亿元,比上年增加
17亿元,增长10.9%;收入保险费2964万元,比上年增加485.9万元,增长19.6%。
机动车辆保险。全年承保机动车辆64774辆,比上年增加4143辆17亿元4亿元30.7%
2033万元422万元26.2%。
货物运输保险。 全年承保国内运输货物共314053笔比上年增加13114笔,承保金
额70亿元, 比上年增加416亿元,增长29.6%;收入保费费1536万元,比上年增加512
万元。增长50%。
家庭财产保险。 全年承保一般家庭财产保险和储蓄性的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共
444524户(份);一般家财险收入保费153.7万元,比上年增加32.9万元,增长27.2%;
家财两全险收入储金264.6万元。
2.人身保险业务深入发展。1988年,市保险公司在继续发展各种人身意外伤害保
险业务的同时,集中力量大力开展了乡镇企业和街办企业的职工养老金保险,并进一
步发展了简易人身保险。在农村,还为一部分村干部、民办教师提供了养老保险服务。
全年人身保险业务收入4079万元,比上年增加2103.4万元。其中,短期人身险收入保
险费1048.4万元,比上年增加287.7万元,增长37.8%;简易人身险业务收入1769.1万
元, 比上年增加1426.6万元,增长了4倍;养老金保险业务收入1226.1万元,比上年
增加440.8万元,增长56.1%,当年承保人数18914人,累计有效承保人数54398人。
3.涉外保险业务稳定发展。市保险公司一是通过加强服务,取得保户的信赖,巩
固了原有的大多数业务;二是通过山东省对外贸易洽谈会和广州出口商品交易会扩大
保险宣传,拓宽了开展保险业务渠道;三是随外贸推销小组出国争取新业务;四是抓
住时机,及时抓好“三来一补”、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等承保项目,使涉外保险业务
又有新的发展。 全年,出口货物运输保险共承保40758笔,承保金额16.8亿美元,比
上年增加2.4亿美元, 增长16.6%,保费收入973.3万美元,比上年增加64.1万美元,
增长7%;进口货物运输保险,共承保2667笔,承保金额5.4亿美元,比上年增加1.1亿
美元, 增长25.5%,保费收入165.6万美元,比上年增加52.1万美元,增长45.9%;船
舶保险, 承保远洋船71艘,承保金额3.1亿美元,比上年增加 230万美元,保费收入
209.2万美元,比上年减少1.2美元,减少0.5%(减少的原因是降低了船舶保险的保额
和费率) ;非水险,承保金额3.6亿美元,比上年增加1.1亿美元,增长44%,保费收
入223.9万美元,比上年增加37.9万美元,增长20.3%,成为涉外业务中的第二大险种。
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职能
1988年市保险系统各级公司主动、迅速、准确、合理地处理各种灾损案件,较好
地发挥了保险的经济补偿作用。在国内业务方面,保险公司对全市受灾的596家企业、
6611辆机动车、 478艘渔船、3467户家庭、8158人次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等组织进行了
经济补偿,共计赔款和给付2229万元,比上年增加316万元,赔付率27%。1988年涉外
业务赔案多, 案情复杂, 金额大,这在历史上是罕见的。全年涉外业务共处理赔案
2291笔,比上年增加 268笔,增长13.2%,赔款722.8万美元(折合人民币 2690万元),
比上年增加 308.3万美元, 赔付率45.9%。1988年青岛市国内外保险业务总赔款4919
万元,赔付率34.9%。保险经济补偿作用的发挥,稳定了企业经营,安定了人民生活。
狠抓防灾防损工作,减少社会财产的损失
1988年年保险公司采取一系列措施,认真抓好防灾防损工作。一是在全心参加保
险的企业中推行了“防灾安全承保责任制” ,与300个企业签订了承包合同;二是协
助市气象局在各大企业建立起气象防灾报警系统,使企业能够及时获得信息,做好充
分的防灾准备;三是开展防灾宣传,通过放映机动车辆事故录相和介绍“人体节律”
原理,对驾驶员及其管理人员进行了教育和宣传,使机动车辆的出险率明显下降。为
了配合国家交通安全条例的实施,市保险公司协助公安部门组织进行了“交通安全知
识竞赛”,与市天鹅旅游公司等单位组织开展了“百日安全竞赛”,与山东海运公司
组织开展了“环球4万公里安全航行竞赛” ;四是狠抓了防灾安全大检查,除要求抓
好日常性的防灾防损工作外,10月,根据青岛地区干旱无雨的情况,还专门部署进行
了一次全市性的防火大检查,查出隐患,及时向企业下达了整改通知书。由于狠抓了
防灾防损工作,全市保险系统承保的企业出险案件比上年减少81起,国内保险业务赔
付率比上年下降了2.8个百分点。
积极开办新险种,扩大保险的服务领域
1988年,市保险公司在巩固发展原有的企业财产保险、机动车辆保险、家庭财产
保险、国内外货物运输保险等70多个险种的基础上,又新开办了14个险种。在国内业
务方面,试办了机器损坏保险、广告牌保险、机动车辆承运货物责任保险、国内货物
运输自运预约保险、扇贝养殖保险、子女备用金保险、影视拍摄雇主责任保险和农村
干部养老金保险8个新险种; 在涉外业务方面,新开办了财产一切险、出口产品责任
保险、旅客责任保险、集装箱(箱体)保险、散装货物内陆运输保险和进口交货不到
保险6个险种。至此,青岛市国内外保险业务险种总数达到了78种。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市保险公司注意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一是在职工中进行了形势任务教育、四项基
本原则教育、党的优良传统教育,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并结合实际在工作中
广泛开展了“三优一推广”活动,提高了服务质量。崂山县保险支公司被评为“全国
保险系统优质服务先进单位”;二是加强廉政建设,树立良好的行业风气。市保险公
司成立了监察室,并在所属各单位选配了监察员,使行政监察工作形成网络;三是加
强智力投资和岗位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市保险公司通过办好保险电大、
组织人员参加函授中专学习等形式,培养保险专业人才。1988年有37名保险电大学生
毕业,47名新学员入校;有32人参加保险总公司举办的农业保险函授大专班学习;有
97人参加保险函授中专学习。市保险公司还广泛开展技术练功活动,提高了职工的业
务水平。10月份,在山东省保险公司举办的全省保险系统第二届技术比赛大会上,青
岛市保险公司获得了团体总分第一名;四是积极开展争创文明单位活动。1988年市保
险公司机关被评为“花园式单位”。保险公司市北区办事处被评为山东省文明单位。
市保险公司被中共青岛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建设先进公司”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