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审计制度建设和基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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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根据市政府发布的《青岛市全民所有制企业承包经营审计试行办法》,市
审计部门全年共对35个厂长(经理)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莱西县审计局结合该项审
计,对县属企业全部建立了承包经营情况资料档案。
1988年,市审计局拟定了《青岛市内审工作考评试行办法》、《青岛市内审工作
程序》和《青岛市内审档案管理意见》,还召开了审计工作质量研讨会,提出了提高
审计工作质量的3个环节:(1)提高审计人员素质:(2)严格按审计程序实施审计;
(3)建立质量考核标准,发挥考评控制作用。
为了进一步加强审计基础工作,市审计局制订印发了《青岛市审计局审计工作程
序实施细则(试行)》,对审计作业步骤及各个环节的内容、要求、标准做了具体规
定。胶南县审计局在加强审计基础工作中,将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列入局长任期目标责
任制和审计员岗位责任制, 明确规定:(1)审计前不进行调查了解,不得单凭主观
制定审计计划和方案;(2)没有具体的计划与方案,不发审计通知书;(3)审计问
题不透彻、 不清楚,不得草率写出审计报告;(4)审计报告必须附有充分必要的底
稿和证明材料, 力求层次清楚,文字简炼,符合规范;(5)审计决定和建议,必须
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 否则不发审计决定;(6)审计决定不进行检查落实,不列入
完成项目:(7)审计资料不完备,不准立卷归档。
1988年11月30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条例》后,市审计局立即组
织了由各县(市)区审计局长、市局各处室所负责人参加的学习班进行学习,并由市
审计局及市审计学会印制了手册6000册,供全市审计系统人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