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d2&A=2&rec=605&run=13

1988年青岛市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压缩开支的紧急通
知》,不断加强了控购措施。(1) 在各社会集团单位上年社会集团购买力实际支出基
础上一律压缩20%,逐级审核控购指标,层层下达。(2)严格审批专控商品。年初开始,
对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基本建设单位,基本上停止了非生产性消费专
控商品的审批;从当年10月1日起,市政府又决定全面停止审批。(3)实行了专控商品
和劳保定点供应和专用发货票管理,在市区内确定了76个商店为专营单位,市属各县、
胶州市和黄岛区也均确定了专营单位。(4) 部署各社会集团单位建立健全控购“辅助
帐”,加强了基础管理。(5) 市编制委员会发文对各县(市)区控购办公室定编,调
整充实了各级控购办事机构。(6)开展了全市社控大检查。以上措施取得了较好效果,
基本控制住社会集团消费增长过猛的势头。当年全市县以上单位社会集团购买力支出
16850万元,仅比上年增长2.87%,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后,基本完成了压缩20%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