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社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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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青岛供销社的体制改革紧紧围绕搞活企业这个中心环节,收到较为明显
的效果,一是全面推行“两包一挂”(包计税利润、包税前还款,实行工资、奖金同
上交利税挂钩浮动)承包经营责任制。年初,市供销社同所属各县(市、区)供销社
和市区公司、直属企业分别鉴定了承包合同,同时推行了经理负责制、任期目标责任
制和干部调离审计制,增强了经营者的责任感和开拓经营的积极性,据统计,1988年
全市供销社企业上交国家税利2974万元,比1987年增长25.06%;企业留利2040万元,
比1987年增长118%; 职工的人均收入1257万元,比1987年增长19%。二是改革干部人
员制度。 首先是按照“公开、平等、民主、择优”的原则,在全市140个企业实行公
开招标承包,择优启用企业的经营者。其次是按照“政策透明、条件公开、双向选择、
优胜劣汰”的原则,在定员、定额、定岗、定责的基础上自上而下地实行了优化劳动
组合,使管理人员和职工人数分别减少了18.2%和15%,对富余人员进行了妥善安置。
三是改革工资制度,在农村各级供销社中,按照行业特点,分别制定了定额工资、岗
位工资、滚动浮动升级等多种形式的工资分配办法。在市属企业中,则全面推行了工
资、奖金同实现税利挂钩浮动的分配办法,将过去的工资、奖金的定量控制改为系数
控制,使职工的工资、奖金随着企业经济效益的升降而上下浮动。在企业内部分配上,
也根据职工对企业的贡献大小而拉开档次,有效地调动了企业职工的积极性。四是企
业实行专业划分,进一步完善了经营机制。1988年,对市土产杂品公司和物资回收公
司的原综合批发机构进行了专业划分,相继成立了陶瓷经理部、茶叶经理部、炊事机
械经理部、不锈钢经营部、造纸原料经营部、杂骨经营部、工业品经营部等专业部门,
提高了专业经营能力。对各县(市、区)供销社所属的县公司也实行了按商品分工专
业划细,开始形成具有一专多功能的皮零结合的新体制。五是实行租赁、兼并试点,
企业效益明显改观。如市供销社在四流中路回收店试行租赁后,企业经营出现了转机,
全年累计销货60万元,创利3.5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5倍和4倍,职工收入增长1倍多。
再如经济实力较雄厚的料瓶经理部兼并了濒危的青岛织布厂和河北路回收门市部以后,
进一步扩大自身的经营和提高经济效益, 全年盈利41.3万元,比1987年增长1.1倍,
其中销旧瓶超过1亿个。成为全国最大旧瓶经营单位。